• 005252645/2020-00174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政协提案,提案
  • 2020-08-27
  • 2020-09-15
关于在老旧小区加快安装电梯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00766号提案的回复
非常感谢您对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关注和指导。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尊敬的袁保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老旧小区加快安装电梯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关注和指导。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基本情况

自我局2019年9月承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人民至上、造福人民的发展理念,将解决群众上下楼出行问题作为全局的重点决策和首要工作。目前,全省共有郑州、洛阳、濮阳、漯河、许昌、焦作、新乡、济源、三门峡等9个地市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共加装电梯142部,其中,我市(市内五区)建成108部。今年以来,按照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两不误要求,在第一季度受疫情影响加梯无法施工的情况下,自我市建筑业4月初复工复产以来,已完成加装电梯44部,还有24部电梯正在施工,20部电梯通过联合审查即将施工。巩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文件已经出台,成为郑州县(市)、开发区第一个出台文件并正式开始实施加梯的政府,目前有3部电梯正在施工。

二、关于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的建议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被市委、市政府列为郑州市2020年十二项重点民生实事之一。主要责任单位为郑州市住房保障局,相关责任单位为郑州市发展改革委、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资源规划局、郑州市城管局、郑州市市场监管局、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郑州市园林局、郑州市人防办、郑州市公积金中心和郑州市内五区政府。郑州市政府已将其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且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主要责任单位于每月10日之前将截至上一个月月底的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每季度第一个月5号之前将上一季度加梯工作开展台账报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政府办公厅对口业务处考核、审查。

三、关于简化加装电梯审批验收程序和给予政府财政补贴的建议

为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的指示精神,秉承“便民、利民、为民”理念,我市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行区级联合审查和联合验收制度。具体由各区房管部门组织本区加装电梯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单位以及管线单位共同对加装电梯项目进行联合审查和联合验收,开通加梯“绿色通道”,进一步缩短审查和验收周期,简化相关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最大程度减轻加梯群众和加梯企业“跑腿”负担,为群众加装电梯提供便利,力争做到“愿改就改,能改尽改”。目前,各区加装电梯的联合审查和联合验收阶段分别只需要半天时间即可完成。根据郑政文〔2018〕208号和关于印发《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申领办法》的通知(郑建文〔2019〕83号)文件精神,郑州市对市内五区自郑政文〔2018〕208号文件实施之日(即2018年12月17日)前办理完成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四层及以上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且按照要求履行联合审查等相关手续的,可申请财政补贴。财政补贴标准按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的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管线迁改、电梯购置及安装等总费用的25%(市、区财政各承担补贴的50%),且最高15万元/台予以补贴。有条件的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区级财政补贴力度。

四、关于招标资质安装公司有序推进和解决不能施工问题的建议

郑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遵循“业主自愿”的原则,不具有强制性和义务性,加梯业主要加装电梯的楼栋只要符合郑州市加梯《实施意见》中明确的加梯条件都可申请加装电梯。但业主想不想加装电梯,什么时间加装电梯,选择哪家加梯企业加装电梯,实施哪种电梯入户方式等等,决定权和主动权在加梯业主,政府无法也无权干涉,且其所需大部资金也由加梯业主承担,政府只是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各级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做好加梯过程中的政策制定、审批监管、咨询服务、政策宣传、业务指导、矛盾协调、协议公示、补贴发放等工作。因此,招标资质安装公司有序分任务分区域推进和对不能安装电梯的老旧小区进行拆迁改造目前无法实现。我们正在尝试将加装电梯与正在进行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相结合,在管线迁移和违建拆除时预留加梯位置,将部分已申请加装电梯小区的电梯安装与改造同时进行。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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