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45/2020-00179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政协提案,提案
  • 2020-08-27
  • 2020-09-15
关于采用EPC模式进行老旧小区改造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00858号提案的回复
感谢您对我市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的关心与指导。您提出的“关于采用EPC模式进行老旧小区改造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尊敬的崔国游委员:

感谢您对我市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的关心与指导。您提出的“关于采用EPC模式进行老旧小区改造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中央决策部署,我市着眼高质量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老城区有机更新,把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作为改善市民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生活品质的民心工程。计划到2021年6月底,完成2002年以前建设的老旧小区的全部改造任务,涉及1833个老旧小区、7584栋楼、2469万平方米、居民30万户。预计今年底前将完成改造1741个,完工率达95%,明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二、目前采取的主要措施

在目前我市老旧小区改造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突出规划引领。坚持一院一策、一区一策,统筹处理历史传承与现代气息、街区风貌与城市色彩、小区改造与城市有机更新关系。二是注重共同缔造。改什么、怎么改,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实现决策共谋、建设共管、成果共享。三是聚焦重点难点。针对老旧小区改造的难点和短板,突出“一拆五改三增加”,即:拆除违章建筑,实施各类管线“上改下”改造、建筑节能和外立面改造、雨污分流改造、道路“白改黑”、绿地改造,增加党群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和安防设施等小区功能性设施。四是坚持分类施策。对基础老化、管理缺失和环境较差的老旧小区,由政府投资进行全方位改造;条件相对较好的老旧小区,由街道实施物业管理提升等“微改造”;对有产权单位的老旧小区,政府通过奖补引导产权单位,按照省市要求进行改造;对纳入“三供一业”改造的小区,指导原移交单位按标准实施改造。五是强化党建引领。推行红色物业建设,在改造楼院成立党小组、建立党员志愿服务队,利用上门走访、集中座谈、开展小板凳传习会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政策,通过党员业主主动走访群众,带动群众,让群众来解决群众问题。六是完善长效机制。条件成熟的,直接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暂不具备条件的,实行业主自治管理或与周边楼院捆绑合并引入物业公司管理;要求区财政按照不低于0.3元的标准,给予三年物业服务费用补贴。

三、具体建议答复

如您在提案中所述,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规划修补、市政完善、节能改造、景观提升、装饰美化等多专业工作内容,工作交界面多,头绪多,工程细碎,同时工期紧、任务重。针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特殊性,在我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过程中,二七区、管城区、中原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均不同程度的采取了EPC统一招标模式开展综合改造。从目前改造效果来看,EPC模式相对传统组织实施方式,在降低招标成本、控制总投资、优化设计、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方面优势已初步呈现。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多关注、多支持我们的工作,给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们工作更好地开展。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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