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45/2020-00180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政协提案,提案
  • 2020-08-27
  • 2020-09-15
关于整改五证齐全的新开发楼盘不动工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00902号提案的回复
接到您的《关于整改五证齐全的新开发楼盘不动工的提案》提案后,我局领导十分重视,立即组织有关处室人员研究分析,对您关心城市健康发展,关注改善市民居住生活质量表示衷心感谢。

白向锋委员:

接到您的《关于整改五证齐全的新开发楼盘不动工的提案》提案后,我局领导十分重视,立即组织有关处室人员研究分析,对您关心城市健康发展,关注改善市民居住生活质量表示衷心感谢。

在提案中,您提出了三项宝贵的建议:一是房管部门加强对五证办理的管理要求。1、要求开发商及承建商提供相关资料真实完整无漏洞。2、要求开发商对原居住地群众的安置情况及周边民众情况做调研备案并整理好应急措施。3、要求开发商在五证齐全前不得进行宣传及售卖。4、要求主管单位加强对开发商和承建商资质、资金等综合实力的审查考评。二是房管部门跟进后期新开发楼盘的销售及建筑进度。1、要求开发商及承建商对新开发楼盘整体规划、建筑进度备份上报。2、要求开发商及承建单位有一套完整的应对突发情况的应急备案并备份上报。3、对各开发商及承建商反应的问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及时间期限调停解决,不得延误。4、成立巡视小组,定期寻访并现场办公。三是结建议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规企业及个人。1、要求严格规范内部人员,杜绝出现徇私舞弊、收受贿赂、不作为等情况,如有发现严惩不贷。2、对有违规嫌疑或已违规的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限期整改,如无法按期整改或无作为,要加大惩罚力度。

对于你的宝贵建议,我局十分赞同,对你细致的观察和深入的思考表示敬佩,我局愿意在市政府领导下,配合市场监管、规划自然资源、城乡建设、城市执法等其他部门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切实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针对您在《关于整改五证齐全的新开发楼盘不动工的提案》中提到的和我局息息相关的问题,如1、“要求开发商要提供相关资料真实完整无漏洞”,我局采取的措施是在开发商办理资质证、预售证时严格把关,条件满足一个办理一个。2、“要求开发商在五证不全进行违规宣传及销售”,我局采取的措施是让其列入房地产市场乱象治理工作方案一项内容,通过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信访举报途径,实地走访(暗访)等方式确定违规企业,该计入企业信誉档案的计入信誉档案,该移交其他部门处罚的移交其他部门处罚,把典型案例集中在媒体上曝光。通过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效果固话。3、“要求对新建楼盘建筑进度备案上报”,我局采取的措施是建立项目手册申报、审核制度,通过企业每月的项目手册上报情况了解每个楼盘进度。4、“要求严格规范内部人员,杜绝出现徇私舞弊、收受贿赂、不作为等情况,如有发现定严惩不贷”,我局采取加强内部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严格实施八项规定等活动措施,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为目,净化了环境、严肃了纪律。针对以上这些问题,虽然我局在市政府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一定程度上化解了部分项目的潜在危机,但从全局的角度看,在加强事后监管的同时更需要建立健全事前相应的法规和政策,切实解决好上述问题。

从现在出现的“五证齐全的新开发楼盘不动工”情况来看,大部分都存在预售前违规销售并收取相关款项的问题。他们在办理预售许可后,就通过我局网签信息系统进行销售网签,却未按要求将预售款及时存入监管账户。在进行合同备案时,由于开发企业存在逃避监管的前期支出情形,而导致无法将预售许可前的款项存入监管账户,也就无法按现行流程正常实施合同备案,直接给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带来极大的监管风险。针对这情况,我局经反复排查、认真调研,多方论证。建议上级部门将商品房预售款收存确认的把关节点,由原来的商品房合同备案环节,调整前置到商品房合同网签打印环节。即:由现行的商品房合同备案科收到商品房购房款收存信息后进行合同备案,调整前置到开发企业将收到的首付或一次性付清的购房款存入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经网签服务监管科确认后,方可进行纸质《商品房买卖合同》打印。这样就避免了预售款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出现。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关注出现问题的相关项目,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善后工作,切实履行好赋予我局的职责,确保业主利益不受损害,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更加健康的楼市环境。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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