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任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培育我市土壤修复产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土壤污染修复和相关修复产业的现状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清洁行动计划》《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要求,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的原则,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人居环境和饮用水水质安全为重点,不断完善土壤污染防治体制机制,积极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作。
农用地方面,2018年底,完成了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查明我市有8332亩中、轻度受污染耕地,2019-2020年,相关县市通过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安全利用措施,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截至2020年底,通过土壤及食用农产品协同监测,表明安全利用措施有效,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圆满完成安全利用任务。
建设用地方面,依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建立并动态更新全市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截至目前,全市累计疑似污染地块123块,经调查评估后,确认有6个污染地块,其中1个污染地块已经完成修复,达到安全利用目标,5个污染地块全部落实了相关风险管控措施,有效防范了污染扩散。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建立了联动监管机制,在土地收储、供应等环节强化联动监管,确保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途要求的地块,方可进入用地程序,截至目前,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二、我市推动土壤污染修复和相关修复产业工作情况
我市积极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作,提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并推动相关产业健康发展,为全市人民“吃得安心,住得放心”提供保障。
一是探索修复技术,提升土壤有机质。为探索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技术模式,建立治理效果评估指标体系,积累相关工作经验,荥阳市、巩义市积极开展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经验总结,完成试点项目阶段性工作成效评估,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荥阳市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试点工作,经过2019年10月至2020年10月历时一年的推进实施,圆满完成治理修复试点任务,经过两个种植季节农产品检测农产品样本超标率为0%,实地测产结果表明治理修复期间没有出现农作物减产现象,依据《耕地污染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价准则》(NY/T 3343-2018),治理效果评价均达到治理与修复标准。巩义市逐步探索适用于巩义市受污染耕地大田推广的“土壤原位钝化+低镉累积品种种植+优化施肥”等农艺调控措施。同时在中牟县进行废弃农膜回收处理试点项目,在中牟和惠济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项目,均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是强化风险管控,精准开展修复治理。为切实做好污染地块环境风险防控,我市主动作为、关口前移,组织地块所在地政府按照“一块一策”要求,分别制定了1个风险管控年度计划、建立了1个监督管理组织、划定了1个管控区域、落实了1套场地封闭及公告牌设立等工程措施,期间,驻地政府均组织监督委员会成员不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对列入《河南省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原郑州兰博尔科技有限公司地块依法开展了监测。目前,我市所有污染地块环境风险可管可控,没有发生因管控不力出现不良社会影响的问题。
三是突出服务保障,强力助推行业发展。每月5日开展生态环境“企业服务日”活动,狠抓“千名专家进百县帮万企”绿色发展活动,针对土壤污染防治起步晚、技术性强等问题,组织专家对全市涉土6大行业和污染地块使用权人进行帮扶,提高企业依法履行土壤污染调查、风险管控的意识和能力。针对当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测、治理与修复等第三方机构能力良莠不齐的现状,我市建立了郑州市土壤污染防治第三方服务机构技术能力登记制度,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采取评分制、评分结果公示制,监测部门按双随机原则,抽查涉及土壤监测的社会第三方机构,强化了第三方机构自我规范意识,提高监测能力水平,有效规范和监督第三方服务市场。
三、下一步工作谋划
一是积极推动土壤修复技术发展和推广。土壤修复治理周期长、成本高、难度大,目前治理技术储备不丰富,适合不同污染类型地块的先进、低成本高效益、绿色可持续的技术模式还很缺乏,尤其是农用地的试点治理与修复技术还不够成熟,需要较长周期的监测数据验证,一定程度上影响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进度。要积极联系相关科研院校与土壤修复企业进行对接,及时将最新、最有效的修复技术进行推广,鼓励建立联合技术研发平台,推动形成产学研用体系。
二是积极做好土壤修复产业帮扶工作。依托产业协会等,积极协调建立我市土壤修复相应组织,研究制定产业发展规范,建立健全相关政策,为产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积极争取土壤治理与修复的财政资金,积极建立吸收社会资本进入土壤修复产业的机制,推动土壤修复产业健康发展。
三是积极规范土壤修复产业的服务水平。针对当前土壤污染修复企业能力良莠不齐的现状,健全郑州市土壤污染防治第三方服务机构技术能力登记制度,强化宣传,提高公众对土壤修复的认知程度和参与积极性,发动、媒体群众进行监督,形成社会监督合力。
下一步,针对您所提其他尚未落实的建议,我市将进一步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研究,可行的将尽快在具体工作中予以细化部署实施,继续坚持依法、科学、精准的原则,有序推动污染地块修复治理,修复产业健康发展。
以上是我市就您所提出的“关于加快培育我市土壤修复产业发展的建议 ”落实情况,欢迎您继续关注监督我市的环境治理工作!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