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3165075/2021-00152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政协提案
  • 2021-06-08
  • 2021-06-08
关于推动郑州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10080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李万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郑州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职业教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局高度重视对该提案的回复工作,多次集中相关处室工作人员研究提案内容与建议,经局领导同意,现对涉及我局职责的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专业技能缺乏且持证上岗率低的问题

(一)我市在制定《郑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中明确提出:要落实现代服务业技能提升计划,加大养老服务、家政等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力度,提升其岗位适应和职业转换能力。预计三年培训15万人次以上,其中技能提升培训占比50%以上,新培养高技能人才2万人以上。2020年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中又再次提到:实施现代服务业技能提升计划,推进现代服务业强市建设,大力开展养老、家政、托幼、快递等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年培训8万人次以上,其中补贴性培训3万人次以上,新培养高技能人才0.5万人以上。

(二)2020年7月,郑州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郑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项目制”补贴培训工作方案》。文件规定,凡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培训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取得相应证书的,其中2019年及2020年的工作方案中都涉及养老护理员、营养配餐师、康复理疗师等工种培训。培训人员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培训补贴。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人员,我们按照取得的证书层次级别,从岗前培训到职业技能等级培训以及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根据培训者最终培训等级可获得600元—5000元的补贴。

二、关于人才培养投入力度不足且职业认同感低的问题

(一)2019年人社部发布了新的《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2019版),标准对养老护理员职业调整、增加了部分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养老护理员等级评定标准。随着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推进,大部分职业将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目前正在我市技工院校和部分大中型企业稳步推进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取得相应的证书等同于职业资格证书,并领取相应补贴。按照有关规定,养老护理员的等级评定工作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指导下进行。

(二)为更好地服务我市老年人,我们全力支持具有培训资质的机构开展养老护理服务人员的培训。当前我市出台政策扶持,加大人才培养投入力度,养老服务人才发展困境得到很大改善。对养老服务职业认同感较低这一问题,我们需要强化舆论宣传的引领作用,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政策措施,认真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性培训政策规定,加强技能人才激励表扬,营造出技能成才的良好环境来逐步提升养老服务人才的职业认同感。

三、关于中、高职院校要以市场为导向,实现产学研一体化的问题

(一)《郑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强调,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和职业(技工)院校的基础作用,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并推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鼓励各职业(技工)院校组织毕业生或培训实训人员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给予企业和职业(技工)院校一定的补贴,完善相关激励机制来稳定人员数量,降低养老服务人才流失率。逐步建立健康养老服务人才职业教育制度,重点支持职业(技工)院校鼓励引导有条件的省属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利用现有资源,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等健康养老相关专业和课程。组织开展养老服务高级人才的专项精准研修和培训,持续开展养老服务管理人才、养老护理员、营养配餐师、康复理疗师等专业人才培训。

(二)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政策,要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职能转变,积极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举办高质量的养老服务类的职业教育。持续实施职业(技工)院校“名校建设”战略,强化各院校内涵建设和办学质量提升。同时规范了养老服务行业人才的培养和评价模式,对全市实用型养老护理高技能人才业务水平的提升起到示范作用。积极配合民政部门,依托职业院校、市属医院和知名养老机构建设一批养老服务实训中心。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职业教育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

以上答复若有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2021年6月8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人社局职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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