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花姝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切实做好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强化污染治理、循环利用和生态保护,为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良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撑。
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方面
我市采取上下结合、横向统筹的办法,建立地方为主、上级补助、社会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加大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投入力度,打好政策资金“组合拳”。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生态建设财政扶持的意见》,明确采取市财政70%、县级财政30%的办法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市财政30%、县级财政70% 的办法实施运行维护。2020年累计投入资金30865.31万元 用于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2020年共获得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506万元,用于巩义市、登封市、中牟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二、规范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
为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2017年1月,郑州市政府组织召开专题动员会议,印发《郑州市农村生活垃圾与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实施方案》(郑政文〔2017〕18号),并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郑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县区实施”的原则,切实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夯实各区县(市)主体责任,落实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工作职责,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根据应纳尽纳原则,能纳入城镇市政污水管网系统的,纳入城镇管网处理,不再建设污水处理终端设施;对不能纳入城镇市政污水管网系统的,按照“成熟稳定、实用低耗、易于维护”的原则,因地制宜选择三格式化肥池、厌氧+湿地、无动力或微动力处理等集中或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方式。截至2020年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完成省定指导性指标,生活污水处理率位居全省首列。
三、搞好环保宣传教育方面
每年的世界环保日郑州市会在郑州市会展中心、社区、人流量大的地方组织环保专项活动,通过播放公益宣传片,与市民互动等方式,帮助大家正确认识环境对于人类生存的重要性,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平时,我市通过在绿色郑州微信公众号、郑州晚报、社区悬挂条幅等方式,多点全面宣传生活环境问题。并在村委会搞集中讲座宣传、印发册子宣传、公益广告宣传等方式方法,宣传生活环境问题,如随意丢弃生活垃圾、丢弃废弃农膜等等,让公民了解随意处理垃圾等造成的巨大危害,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和知识水平,促进他们从生活中的小事入手,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加入到环境保护的大家庭中来。下一步,我市会不断加强青少年的环境保护意识培养,让青少年将环境理念和意识弘扬开来,促进社会中形成良好的环境保护氛围。
四、建立长效维护机制方面
为进一步巩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成果,在做好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的同时,强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持续运行,我市在《郑州市农村生活垃圾与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实施方案》(郑政文﹝2017﹞18号)、《郑州市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2020年工作方案》(﹝2020﹞2号)等文件要求基础上,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备运维管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运维管理的通知》,对纳入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村庄,按照“建设一个、竣工验收一个、移交一个、长效运维落实一个”的要求,抓好长效运行维护,以专业化、市场化、智能化为导向,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现一次建设、长久使用、持续发挥效用。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积极探索建成设施运维管理办法。引入第三方专业化服务机构、学习经济发达县(市)建立远程监控平台,设立区域性运营管理机制。同时以督查、考核为抓手,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日常监督管理,切实加强治污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污水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下一步,针对您所提其他尚未落实的建议,我市将进一步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研究,可行的将尽快在具体工作中予以细化部署实施,继续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全民治污,确保完成国家、省政府下达的农业农村攻坚目标,打赢农业农村攻坚战。
以上是我市就您所提出的“关于切实做好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的建议”落实情况,欢迎您继续关注监督我市的环境治理工作!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