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夜间施工监管的建议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2021年噪音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结合自身职能,严格履职尽责,扎实做好承担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我局为强化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按照加强能力建设、夯实管理基础、强化噪声治理、严格执法联动的整体思路,根据我局噪声污染防治方面相关职责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调整声环境功能区划。2021年待郑州市最新城市总体规划出台后,立即对现有声环境功能区进行调整,调整和扩大声环境功能区域范围。
(二)适时开展我市噪声法修订工作。目前国家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启动修订并征求意见,待国家正式颁布新噪声法后,我局将立即启动《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修订程序,同时建议市政府将《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纳入地方法规制定计划。
(三)加强工业噪声环境管理,强化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落实降噪隔音等措施;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设立产生噪声污染的金属加工、木材加工等企业,不得建设、使用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设施;加大对工业噪声的巡查,并定期对其噪声进行监测,确保其边界噪声符合所在区域的噪声环境标准,对噪声排放超过标准的工业生产、加工项目责令限期整改,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对群众举报的工业企业噪声污染情况,统一由“12369”热线第一时间受理,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对举报属实的线索,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其他噪声监管部门联动,积极主动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报道,鼓励全市人民群众积极监督环境噪声污染行为,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努力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营造全市良好工作生活环境。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