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我市退役军人创业就业扶持力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工作总体情况
退役军人是重要的人力资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近年来,郑州市各级人社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推动、政策优先,市场导向、需求牵引,自愿选择、自主作为,社会支持、多方参与的原则,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保障退役军人享受公共服务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多渠道促进他们就业创业、引导他们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践,更好实现退役军人自身价值、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为退役军人就业提供政策扶持
扎实开展退役军人专场招聘等主题活动,推进企业岗位需求与退役军人个人就业意愿“面对面”对接。2019年以来,仅郑州市职业介绍中心就举办了5场大型退伍军人专场招聘活动,参会企业339家,提供空岗24555个,参会人员1061人。参会企业类型以安保类、食品类、制造类、服务类为主,提供岗位类型包括管理类、销售类、技术类等多个类别,月薪待遇范围在4000-5000元居多,个别高端岗位薪资待遇在6000-9000元左右,促进了郑州市退伍军人实现高质量就业。
加大对退役军人的就业援助力度,登记失业的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实现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就业的,对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加大对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就业援助力度,完善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利用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
(二)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创业可申请由政府贴息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35万元。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办理不动产抵押手续时免于评估,免收登记费和服务费等。
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退役军人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对退役军人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给予运营补贴。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运营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2万元。每年评选一批大众创业优秀项目,对评选为省级优秀项目的,省给予2万元至15万元的项目补助;对评选为市、县级优秀项目的,项目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就业创业能力培养
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将退役军人纳入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组织体系。加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度,对企业新招用和转岗的技能岗位退役军人,通过校企合作进行系统职业技能培训。
(二)促进多渠道就业
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吸纳退役军人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强化针对性就业服务。多渠道多形式征集适合退役军人的就业岗位信息,通过定期举办专场招聘会、人才推介会等形式,为退役军人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一站式服务。加强后续服务保障,对退役军人出现下岗失业的,及时纳入再就业政策和服务扶持范围。
(三)积极提供创业扶持
推进创业培训,依托专业培训机构和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网络平台等,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提高创业信心和能力。政府投资或社会共建的创业化基地,要积极吸纳退役军人入驻创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开业指导、投资贷款、事务代理、宣传推广、跟踪扶持等优惠服务。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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