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3165075/2021-00162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政协提案
  • 2021-06-08
  • 2021-06-08
关于完善郑州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机制的建议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10250号提案的答复

许颖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郑州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培养工作,在2015年“1125聚才计划”、2017年“智汇郑州”人才工作基础上,于2020年9月研究制定“郑州人才计划”,并配套出台了《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郑州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实施细则》等9个配套文件,实施分层分类、精准有效的人才激励政策。按照海内外高端人才、科技领军人才、产业骨干人才等层次,分别对应不同政策事项,精准支持发展所需人才。

您提出的完善郑州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机制的建议,正是此次政策优化升级的主要内容之一。

在高层次科技人才认定方面。优化出台《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郑办﹝2021﹞4号),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改变传统单一、“一把尺子量到底”的人才评价方式,按照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要求,发挥多元评价主体作用,新增社会化评价、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认定和企业自主认定等3种认定方式:一是引入企业质量效益、薪酬等市场化评价要素,对纳税1亿元以上先进制造业企业中新引进的技术研发骨干,可依据薪酬层次认定为相应高层次人才。二是紧紧把握当前海外人才回流窗口期,对在海外知名高校、企业中担任较高职务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开辟专门通道集中评审认定。三是尊重用人单位主导作用,给予重点企业自主认定权,在我市新兴产业的龙头企业中,探索经审核备案后的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

在高层次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支持方面。由市科技局负责,出台《郑州市创业创新团队项目资助实施细则》(郑办﹝2021﹞6号),对对引进的高端创业团队给予最高2000万元项目资助,创业领军团队给予最高500万元项目资助,创新领军团队给予最高300万元项目资助。

在产业急需紧缺人才认定方面。优化出台《郑州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实施细则》(郑人社﹝2021﹞2号),对我市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的重点企业中,具有较高技术水平、从事企业核心业务的急需紧缺人才择优认定,2年内给予人才5万—10万元奖励。一是创新性地采取积分评价制,取消了企业申报名额限制,综合能力素质、紧缺指数、标准,统筹郑州市产业发展导向、人才分布情况和申报人才质量,每年择优确定700名左右进行资助。二是放宽了学历、年龄等限制条件。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年龄分别不超过45周岁、40周岁,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以当年度1月1日为年龄计算截止日期)。在企业关键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取得国家发明专利、副高级职称、市厅级以上资格荣誉等业绩的,可不受年龄和学历限制。

在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方面。一是在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柔性引才试点,加大知名专家引进力度,对柔性引进的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团队)参照市级人才认定体系自主设定分类标准,单个人才(团队)按不超过其薪酬的40%给予引才单位最高50万元补贴,同一单位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二是柔性汇聚境外人才资源,对用人主体以项目形式引进高层次外国专家和团队并取得显著效益的,单个项目给予引进单位最高60万元经费资助。

在加强人才住房保障方面。出台《郑州市人才住房保障服务事项办理指南》,对A、B类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300万元、150万元的首次购房补贴或提供不超过200平米、150平米的免租住房。对C、D类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首次购房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首次购房补贴。综合运用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等方式,租购并举为各类人才提供安居保障。

在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方面。出台《郑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措施实施细则》。一是医疗保健。为人才及直系亲属开辟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绿色通道,A、B类人才享受相应医疗保健服务,在有条件的医院开通国际医疗保险结算业务。二是子女教育。就读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免试相对就近原则,提供学位保障。A、B类人才子女按人才意愿优先安排,C、D类人才子女根据人才意愿予以照顾。人才子女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分类给予适当照顾。三是出入境便利。健全完善外籍人才签证、居留等出入境便利化措施。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制度,为人才事项申报、享受生活待遇等提供帮办服务。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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