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3165075/2021-00169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政协提案
  • 2021-06-08
  • 2021-06-08
关于加强民营企业职工技能的提案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1037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陈晓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民营企业职工技能”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职业教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局高度重视对该提案的回复工作,多次集中相关处室工作人员研究建议内容,经局领导同意,现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投入,解决技能培训经费不足问题

今年三月,我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2021年郑州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暨职业技能行动工作方案》,其中对提升企业职工培训力度明确了相关补贴政策,一是推行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在员工入职12个月内,根据岗位需求和企业发展需要实施有针对性的职业道德、工匠精神、疫情防控、安全常识、专业素养等方面的技能提升培训,按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或培训机构补贴。二是鼓励企业开展在公培训、脱产培训、线上+线下融合学习等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对参加规定学时要求培训经考核取得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培训合格证、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等国家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按照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的标准给予技能提升补贴(脱产培训合格证书按照每人1200元标准)。    

二、进一步突出重点,解决技能培训实效性不强的问题

    1.您提到的把传统的“计划任务式”转变为“按需点菜”的“订单式”培训非常好,近年来我局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中不断总结、探索,也做了不少尝试和创新,项目制、新型学徒制、校企合作等措施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其中对“项目制”培训持续进行30%-50%预拨补贴,鼓励培训机构或企业培训中心在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中创新培训模式,提升培训质量。

    2.推动校企合作,指导职业院校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学校积极企业提供所需的课程、师资等资源,企业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与职业院校形成产教融合,有针对性的增强培训实效。

三、进一步健全制度,解决技能提升激励不够的问题

1.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主体引领作用,围绕稳岗就业、质量培训的导向,积极鼓励规模以上的企业或者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申报备案和设立企业培训中心,面向企业员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承接补贴性培训项目。

2.全面释放职业(技工)院校培训供给潜力,深化职业(技工)院校教育改革和职业培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检查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支持职业(技工)院校大力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组织毕业生或培训实训人员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院校在内部分配时,建议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保障其合理待遇。

3.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强化对培训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完善评估奖惩制度,推动规范化、品牌化发展,按照国家要求,建立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支持企业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解决技能人才成长环境不优的问题

如您所说,一直以来,社会对职业教育及技能人才普遍存在“政治和社会”地位低的偏见,近年来,国家对职业技能教育愈加重视,职业教育发展迅猛,在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上我国选手取得了喜人的成绩,去年在广州举办了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习近平总书记致贺信,李克强总理也对职业教育工作做出重要批示等。国家重视,新闻宣传力度加强,社会对职业技能教育有了新的认识,职业技能教育水平不断提高,技能人才供不应求,社会认可度持续增强。下一步,我们以开展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积极筹备参与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7.15世界青年技能日”、世赛国赛先进事迹报告会等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技能人才工作影响力,依托“学习强国”技能频道、“技能中国”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和新媒体,创新方式方法,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样式的宣传格局,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领“技能创造美好生活”新风尚,引导推动更多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五、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解决技工培养能力不足的问题

近几年,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和社会对职业教育的投入不断加大,但院校之间发展不均衡的问题依然存在,这就导致技工培养能力差距较大。今年,我市职业技能提升目标任务全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70万人次以上,新培养高技能人才1.85万人以上,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1.05万人,这个目标任务的制定突显了政府在职业技能教育工作上的信心。一是坚持就业导向、质量导向,重点围绕职业(技工)院校、企业在职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已脱贫劳动力等各类人群开展技能培训,扩大培训对象范围,提高培训对象规模。二是积极鼓励规模以上的企业或者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申报备案和设立企业培训中心,面向企业员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教学工厂等,积极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加强校企合作,积极推进资源共享,支持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组织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三是释放职业(技工)院校培训供给潜力,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普通技工学校年完成补贴性培训分别不少于2000人、1000人、500人(其中,企业新型学徒制分别不少于500人、300人、100人),提高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数量。四是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强化对社会培训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完善评估奖惩制度,推动社会培训机构规范化、品牌化发展。按照国家要求,建立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支持企业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建立评价工作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开展评估检查,以“评价”促“培训”,多方位、多渠道扩大技能培训的广度和宽度,解决技工培养能力不足的问题。

    感谢您对我局职业技能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以此为契机,秉承“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不断探索和创新职业技能教育模式,积极学习,总结经验,制定适合我市经济发展的技能人才培养政策,为我市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答复若有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2021年6月8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人社局职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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