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532308/2021-00217
  •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 健全完善
  • 2021-09-29
  • 2021-09-29
关于健全完善现行医疗救助制度的提案
关于市十四届政协四次会议第20211013号 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王进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完善现行医疗救助制度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收到您的提案后,市医保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印发《郑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医保办〔202130号)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就您提出的“医疗救助标准总体偏低、救助对象范围较小、基层经办服务力量薄弱缺少监管机制问题,市医保局安排待遇保障处组织相关人员多次研究,积极探讨解决办法,现答复如下:

一、医疗救助基本情况

2019年1月,按照中央、省以及我市机构改革的部署安排,将人社局的医疗保险职能、物价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能、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能进行划转和整合,成立了郑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局成立后,我们沿用了原有的医疗救助相关政策稳步有序地开展全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医疗救助实行属地管理,救助对象包括具有本市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特大疾病患者(统称为低收入救助对象)。救助形式主要包括资助参保、特殊病种门诊救助、住院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扣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外剩余的由市、县两级政府全额资助,2021年的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特殊病种门诊救助主要针对患有终末期肾病等9种门诊慢特病的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对符合规定费用给予救助,救助比例不低于门诊费用的10%,最高救助1万元。住院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主要是针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报销后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给予救助,重点救助对象救助比例不低于70%,低收入救助对象救助比例不低于40%,最高救助5万元。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医保局成立以来,我们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积极主动对接民政、扶贫等部门,确保困难群众各项医保待遇落到实处。

(一)高度重视,积极协调,按时转隶。

为确保区县(市)医疗救助工作平稳过渡,切实保障贫困群体个人利益,郑州市医保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调研,听取各区县(市)医保部门关于人员转隶和医疗救助工作交接情况,搜集整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协调,指导区县(市)扎实做好医疗救助交接工作。同时,立足现有条件,组织区县(市)开展医疗救助政策培训,指导医疗救助费用监管、审核、待遇支付等各项具体业务经办,确保医疗救助对象待遇不减、医疗费用即时救助。截至2019年底,各区县(市)医保部门全面接手了医疗救助工作,实现了无缝交接。

(二)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积极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

市医保局自成立以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将医保扶贫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紧围绕群众需求,抓准精准扶贫切入点,积极推动实施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工作。针对困难群众看病就医仍存在垫付医疗费用、报销周期长以及报销程序繁琐等问题,市医保局积极谋划,统筹推进,精准发力,及时梳理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市域内“一站式”结算需求,协调软件公司和定点医疗机构推动流程再造、数据整合和系统对接,打通当前医保经办服务中存在的难点、堵点、痛点,利用三个月时间在全省率先实现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与医保报销系统无缝对接、同步“一站式”即时结算。“一站式”结算服务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出院时先行垫付的问题,简化了申请及审批工作流程,确保了救助对象及待遇享受更加精准,实现了便民省力的效果,困难群众受益匪浅,社会效益十分明显。2020年,全市医疗救助资金收入总额640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含专项彩票公益金)投入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113万元,省级投入86万元,市本级1200万元,县级自筹831万元,上年度累计滚动结余2174万元。中央、省、市三级财政资金投入是2016年的2倍。全市困难群众享受医疗救助共计54558人次,医疗救助费用达到4819.3万元。比2019年以手工结算和县域内“一站式”结算相结合的模式多救助近两万人次(门诊救助占1万多),救助金额多1千多万。

(三)多措并举,积极探索精准医疗救助。

医保局党组书记杜建强高度重视医疗救助工作,牢固树立“党建统领全局”理念,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的工作思路,提出将探索精准医疗救助作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重要体现,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医疗救助工作。一是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市医保局党组多次到区县(市)医保部门调研医疗救助开展情况,深入河南省肿瘤医院和儿童医院探讨研究“一老一小”医疗救助问题,走进社区和医疗费用支出较高的困难家庭具体了解医疗救助申报和待遇享受情况,为积极开展精准医疗救助提供真实有效的“一手”资料。二是主动邀请相关部门座谈谏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委社治委、民政局、医疗机构、药品企业、商业保险公司等进行座谈,就开展精准医疗救助工作进行畅所欲言,寻求突破口和着力点。三是积极向国家、省医保局汇报,寻求政策支持。在前期多次调研和座谈的基础上,认真归纳梳理问题,积极组织区县(市)医保部门搞好问卷调查,了解困难群众家庭患大病底数。同时,积极与省医保局对接,就扩大门诊救助病种、提高报销限额、对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三个突破口和着力点达成了共识。结合郑州实际,明确了我市开展精准医疗救助工作的初步思路。杜建强书记带领相关人员到国家医保局进行了专题汇报,并实地学习了国家相关制度建设和顶层设计理念。郑州市医疗救助的工作思路得到了国家局待遇保障司负责人的肯定和支持。

三、下步工作计划

您提出的“加大救助投入”“扩大覆盖面”“提高救助标准”等建议对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夯实托底保障功能,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为我们下步工作开阔了思路,我们将认真研究吸收。同时,今年国家医保局出台的《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明确要求“国家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础上,统一制定特殊人群保障政策”。按照权限,医疗救助待遇政策都是由国家统一制定的。在此基础上,我们积极探索出扩大门诊救助病种、提高报销限额、对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三个突破口和着力点,经与省局沟通也达成了共识。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体系,分类实施困难群众资助参保、普通门诊医疗救助、普通住院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保障措施,确保将困难群众精准纳入医疗救助。分析梳理现有保障措施,确保年底前平稳过渡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框架内。同时,建立因病致贫返贫监测预警和精准帮扶机制,强化医疗救助托底,探索将处于边缘贫困的大病、重病患者纳入健康扶贫保障范围,对负担较重的大病、重病患者,加大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措施力度,保障其基本生活过得去,形成医疗保障长效机制。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郑州市医疗保事业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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