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532308/2021-00219
  •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养老体系的构建
  • 2021-07-12
  • 2021-09-29
关于“我市养老体系的构建与产业发展”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10637号提案的回复

王成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养老体系的构建与产业发展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多渠道拓展养老服务支付渠道,构建社会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为更好保障我市失能人员的照护问题,切实减轻失能人员家庭负担,2019年初,市医保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积极开展长护险试点调研一是与中国社科院郑州研究院合作,开展郑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课题研究,形成1个主报告和15个分报告。二是组织专人赴青岛地就制度建设、实施情况和照护机构建设运行情况调研,结合实际形成了《关于我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思考和建议》等7个报告。

目前,全国共有49个城市开展长期护理险试点。我省仅有1个,即开封市。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明确:未经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同意,各地不得自行扩大试点范围”。根据2019年郑州市统计公报显示目前我市65岁以上老人占比达到7.3965岁以上老人超过7%即进入老龄化社会),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对于加快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织密织牢社会保障网、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能力,意义重大。市医保局将密切关注我市失能人员保障问题,认真分析研判市场需求和服务供给形势,按照国家要求有序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同时,郑州市高度重视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逐步形成以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为主体,以医疗救助、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均明确要求“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丰富健康保险产品供给”“鼓励开发适宜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市医保局将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做好政策引导,加强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的衔接互补,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建立长期商业护理保险,充分发挥商业保险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的作用,提高老年参保患者医疗保障水平。

二、关于推进医养结合,通过社区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对接,实现医养结合进社区

市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大力支持社区养老医养结合建设,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发展,促进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截至2021年5月底,全市共有37家医养结合机构被纳入医保管理,其中市级管理的11家,金水、二七、高新、中原、郑东、经开、新郑、中牟、登封、荥阳10个区县(市)和开发区合计26家。上述37家医养结合机构2020年共产生住院医疗费用14.25亿元,其中医保统筹基金支付10.34亿元。下一步,市医保局将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加大对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政策支持力度。一是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常态化申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郑州市医疗保险定点范围。二是进一步简化申报流程,逐步推行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定点网上申报,实现不见面办理。三是加强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政策宣传力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继续关注医保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2021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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