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汪得勇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地下空间开发改善我市生态环境”的提案收悉。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结合郑州市实际情况,依据人防部门的相关职责,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土地资源愈发紧张,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增强地下空间之间及地下空间与地面建设之间有机联系,是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格局、促进地下空间与城市同步发展、缓解城市土地资源紧张的必要措施。各地都进行了有益探索。人防工程是城市地下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作为郑州市人防部门,我办近些年来,也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我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提升城市品质,充分发挥人防工程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与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共同编制郑州市地下空间及人防工程规划
人防工程专项规划是编制城市详细规划的重要依据,是对城市人防工程建设的总体部署,也是城市安全发展的重要保障。根据 2016年3月11日郑州市规划委员会第45次会议要求,我办与原郑州市规划局联合于 2017年开始编制郑州市主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及人防工程专项规划,经招标,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郑州市人防设计研究院及同济大学组成的联合体共同参与编制。 2018年编制单位完成了8个专题研究、地下空间规划及人防规划框架的编制,并于2018年12月底通过专家评审。后因郑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调整,为确保规划的一致性,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暂缓,目前郑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框架基本确定,正在报批。我办今年也启动了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计划于今年年底完成编制,为合理有序、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供依据。在8个专题研究中专门有一个专题研究是郑州市主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与策略,其中对地下停车空间开发策略分析,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对地下停车规划进一步调整。
二、健全制度,规范地下空间开发
为规范地下空间开发管理,提高城市土地综合利用率,市政府于从2010年起就出台了《郑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郑政〔2010〕33号),《郑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项目办理程序》(郑政文〔2011〕2号),2014年和2018年又先后对暂行办法进行了两次修订,对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职能部门权责、地下空间出让方式、使用权、产权和经营权的规定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为郑州地下空间开发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政策遵循。目前市政府已明确市城乡建设局为地下空间建设管理部门,下一步将重点建立地下空间联席会议制度,由城乡建设局牵头,国土资源规划、人防、房管、园林、消防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地下空间开发过程中的难题,明确各方职责及协调机制,形成管理合力。
三、多策并举,推动地下空间开发
坚持“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一是与土地部门和轨道公司配合,向社会推出一批精品地下空间项目,如绿城广场、青少年公园等,提高了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效率,实现土地价值和综合使用的规模效益。二是人防部门利用人防易地建设费,积极开发建设人防工程,十四五期间,至少建设3个单建式人防工程,服务社会停车或其它公益性设施。三是盘活现有人防工程,为社会服务。将秦岭路人防工程委托郑州市城市一卡通公司使用管理,充分利用其资金人才,发挥秦岭路人防工程的平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另外对火车站东广场26000平方米地下人防工进行改造程,与地一大道进行连接,为火车站交通、停车服务,缓解周边停车难问题。
正如您所言,郑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已具有一定规模,但存在诸多问题:城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设计不完善,城市地下空间的权属不清;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不连通、浅层开发为主、使用功能单一等等。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管理问题亟待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地下空间规划和人防工程管理工作,有效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职能使命,构筑现代人防体系。一是规划引领,合理布局。结合郑州市2021年度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计划,科学安排,统筹部署,高标准做好《郑州市主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及人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及评审工作。二是平战结合,综合利用。坚持高质量建设人防工程,做好人防工程建设监管工作。在不影响人防工程防护效能的前提下,鼓励人防工程平时的开发利用,尤其是鼓励进行停车设施建设,方便市民生活。三是应急支援,重视宣教。充分引导人防工程服务于居民生活、补充城市功能或政府应急管理等的使用功能,扎实做好人防工程防汛工作,继续加强人防知识宣传教育。
感谢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空间规划提升城市品质的宝贵建议,我们会在您的关心和支持下积极推进人防工作,努力提升人防工程管理水平,继续配合做好城市地下地下空间的规划管理工作。
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