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709/2021-00104
  • 郑州市公安局
  • 政协提案
  • 2021-09-29
  • 2021-09-29
关于对尽快恢复货车上牌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104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高栓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恢复货车上牌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郑州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运输能力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2019年“大吨小标”违规车辆被央视曝光后,四部委联合下发通知要严查蓝牌轻卡非法改装和“大吨小标”,各级政府部门加强了监管。对于货车上牌的相关政策,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一定按照省、市党委政府的任务分工,制定和细化工作方案,认真履行职责,但作为党委政府的执法部门,只能在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的范围内采取一些办法。

      目前,4.2米货车以及13米以上货车办理上牌业务时,只要是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相关要求,符合GB38900-202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及GA801-2019《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取得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报告后,携带相关手续到车管所即可办理上牌业务。

      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