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100/2021-00238
  •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提案
  • 2021-06-17
  • 2021-06-17
关于落实优化各项举措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10593号提案的回复

省同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落实优化各项举措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以“一网通办、一次办成”改革为抓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一件事”理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动流程再造、数据打通,强力推动商事登记等政务服务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扎实成效,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双战双胜”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到,取得的成绩只是初步的,与世行标准相比,与国内先进地区相比,与广大企业、各类市场主体、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与我们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打造更高水平高质量发展区域增长极的目标定位相比,我们的营商环境还存在比较大的差距,需要我们高度重视,持续深化,久久为功。

一、关于您提出的“汲取全国优秀城市经验,对标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建议,我们一直在进行,而且以后还将坚持不懈,加大力度,持续进行。

目前,我们主要开展的工作:一是我市正在总结学习今年5月13日国家发改委在苏州召开的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现场交流会形成的经验材料,里面包含深圳、苏州、杭州等先进经验;二是我市营商环境主管部门拟委托第三方研究机构,全面梳理杭州、深圳等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先进经验措施,区分不同指标、不同部门,对照对标改进提升;三是每年的国家营商环境评价运用前沿距离法进行评价,对我市的评价结果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我们与深圳等营商环境标杆城市的差距,我市针对评价结果进行的整改提升也是对优秀城市经验的学习和借鉴。

二、关于您提出的“出台《郑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建议,虽然出台《郑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没有列入我市近期的立法计划,但是我们作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牵头部门,目前正在研究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践经验进行立法,通过立法的形式将实践经验固化并进行深化和推广。

目前,我们主要开展的工作:一是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区分市本级、区县(市)两个层次依托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通过摆放宣传展板、粘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不少于1周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各单位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渠道,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向广大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广泛讲解、宣传、普及《条例》有关法律知识,增强社会各界对《条例》内容的知晓度;下发通知,对《条例》涉及的现行有效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推动消除“中梗阻”,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二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环节流程,将企业开办时间控制在1个工作日以内,协调推进“企业开办专区”建设,确保2021年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建成“企业开办专区”;通过改革实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房产交易信息查询、不动产抵押登记,以及商品房预售、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跨省通办”,房屋查封、预查封实现1小时办结;加强银企对接,推进“外贸贷”“郑科贷”等多种政银担三方共同参与、风险共担模式,加快推进“郑州中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等等。三是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理论体系。科学设计、层层深入、系统推出一系列改革政策,不断破解重点难点问题,带动全市营商环境整体提升。2020年出台《郑州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2020年工作要点》,明确了19类107项重点工作;2021年出台《郑州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列入要点工作100项;2021年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的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改革措施40项。

最后感谢您对郑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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