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100/2021-00246
  •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提案
  • 2020-08-30
  • 2021-08-30
关于抓住碳达峰战略机遇 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大力发展光伏制造业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11046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刘海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抓住碳达峰战略机遇 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大力发展光伏制造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然选择。市委、市政府提出,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市发展改革委为确保如期实现我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促进光伏产业发展,主要工作如下:

一、碳达峰工作开展情况

(一)方案编制工作

我市将围绕坚持能耗“双控”不动摇、不放松的总要求,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耗,不断完善能耗消费总量预算管理机制,早日实现碳达峰。目前全省实施方案还未发布,我委将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和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我市方案,做好目标分解下达,并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工作督导和考核,确保完成国家及省下达的目标。

我委7月召集市生态环境局、工信局、交通局等15家单位,召开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进会。会上学习贯彻省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讨论制定郑州市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整体方案,部署我市碳达峰课题研究工作。结合数据收集情况,目前我委已与郑州计量院、中科院过程所郑州研究院、河南省冶金研究所等部门进行接洽,围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支持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完善绿色低碳政策体系、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等进行磋商研讨,收集整理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举措。

(二)严格梳理“两高”项目

若盲目上马“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将导致能源消费和高碳排放锁定效应,不仅不符合贯彻新发展理念,而且不利于完成我市“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实现高质量碳达峰。为扎实做好我市“两高”项目有关工作,我委近期联合生态环境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对全市存量、在建、拟建项目进行梳理,逐一核实项目的备案、环评、能评等前期手续以及主要产品能耗、煤耗等有关情况,下步将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及碳排放强度控制要求,严把节能审查制度关,确保有关要求落地落实,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三)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

对于高耗能项目,我市认真贯彻《河南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办法 》(豫发改环资[2019]215号),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近期组织重点用能单位认真核算年度能源消费情况,按照能源消费数据“可监测、可统计、可复核”要求,编制2018、2019和2020年能源消费报告。积极配合省发改委及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企业主动参与用能权交易,探索完善用能权分配、交易及履约等制度体系,力争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二、我市光伏能源现状与展望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加大光伏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以国家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积极推进地太阳能发展,不断提升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使用比重。截至2020年底,我市全社会年用电量达554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51.89万千瓦,其中光伏21万千瓦。预计2025年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5万千瓦,到2035年达到42万千瓦,市场需求巨大。

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是从根本上改变产品、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的排碳过程。光伏发电在“碳达峰”推动下,将迎来巨大的发展机遇,尤其是近期中央提到的“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毫无疑问,光伏将在新能源中占据主要位置,前景广阔。我国光伏仍有技术提升空间,“十四五”将是重要窗口期,我委将协助市工信局等部门,大力支持我市光伏产业发展与应用,充分利用规模化发展优势,助力我市碳达峰目标早日达成。

再次感谢刘海波委员,希望继续关注我市碳达峰、光伏制造应用等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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