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豆忠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超薄塑料购物袋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及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安排,特别是《加快白色污染治理 促进美丽河南建设行动方案》(豫发改环资﹝2020﹞419号)《关于印发河南省2021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21﹞114号)等文件要求,郑州市政府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郑州市被选定为4个试点城市之一,承担了探索塑料制品禁限管控模式的试点任务。我委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塑料污染治理开展情况
2020年9月,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商务局等11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加快白色污染治理 促进美丽郑州建设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郑州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并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积极推动全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2021年1月,由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主管领导分别带队,市工信局、农业农村委、文旅局、市场发展中心、邮政管理局等单位联合组成督查组,分5组赴各区县市实地督导。督察组先后实地走访100余家商场、超市、集贸市场、药店、宾馆酒店、餐饮店、大型社区等场所,详细核实了解相关领域落实禁塑限塑政策、塑料垃圾专项治理、农膜治理、专项监管执法等情况,现场反馈核查结果,听取工作意见建议。
市发改委印制宣传海报3种类型共计15000余张;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市场发展中心等单位共出动检查人员上千人次,对我市生产、流通、销售领域开展多次检查;城管局在全市建成运行7个区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为居民小区配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6996个,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箱房(亭)890座;邮政管理局已在200个邮政快递网点设置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
二、积极建立塑料污染治理联合执法机制
2021年3月,由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联合召集,市商务局、工信局、市场发展中心业务负责人,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文广局执法部门负责人,环保举报12369热线和市场监管12315平台围绕建立全市塑料污染治理联合执法沟通联系渠道,明确联合执法情况上报汇总程序,建立郑州市塑料污染治理执法联动机制等,经过征求意见建议,联合印发《关于明确郑州市塑料污染治理综合执法联合机制具体事项的通知》。对联合执法涉及事项提出具体要求,定于每季度末,由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支队牵头,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活动。各单位切实扛起责任,齐抓共管,引导群众理解、接受、支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三、围绕重难点问题积极推动工作落实
鉴于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点多线长面广,且塑料制品禁限和替代工作涉及到广大市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我委委托专业咨询机构,对我市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使用、处理等现状进行全环节调查摸底,以切实摸清家底,找准问题根源,有针对性的提出塑料污染治理政策措施。
加强对各类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等商品批发和零售场所的日常监管,对场内经营者违规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的行为进行劝诫和引导,督导经营者向消费者有偿提供符合标准的购物袋,禁止使用有色、有毒和过薄的非降解塑料袋,同时抓好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消费者改变消费观念和习惯,自觉树立环保意识,支持和配合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组织行业绿色发展理念宣讲会,积极做好行业宣传引导,鼓励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快递业绿色包装指南(试行)》,以科技创新实现绿色环保,并督促企业在各末端网点设立独立包装材料回收区域,鼓励有条件的网点设置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分阶段推行可降解胶袋、循环纤维袋等,相关措施正逐步推广落实。
四、下步工作
我委将组织各部门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发动群众、商家、社区等积极参与,加大对塑料污染科普知识和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重复使用布袋、纸袋等替代产品,抵制商品过度包装。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多元共治的良好局面。
同时,重点按照《郑州市2021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点》要求,围绕加强网格化管理,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建设可降解替代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塑料污染综合执法专项行动,开展生产销售塑料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了重点任务,聚焦今年工作中的堵点难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压实工作任务,加快补齐我市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短板。
再次感谢豆忠礼委员,希望继续关注我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