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9270/2021-00062
  •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 政协提案
  • 2021-08-03
  • 2021-08-03
关于加强引进国内高端科研机构落地郑州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10147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许群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郑州市科技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引进国内高端科研机构落地郑州的提议”收悉,根据市政协提案办理的要求,现将市科技局的相关工作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市委十一届十三次全会精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市科技局以引进高端科研资源为突破口,大力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着力弥补我市科技创新资源不足的短板。一是着力引进大院名所共建新型研发机构,先后引进中科院过程所、中电六所、大连理工大学、浙江大学、中科院计算所、中国计量研究院、中科院微电子所、中科院苏州医工所、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北京机科国创轻量化研究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郑志明院士团队等12家单位在郑设立新型研发机构;二是充分挖掘本地创新资源组建新型研发机构,培育本地创新能力强的科技型企业向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目前,全市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43家,其中7家被省政府命名为河南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占全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总数的44%,该批新型研发机构已逐步发挥出科技创新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二、主要措施
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和您的提议,重点在以下五个方面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引进建设。
(一)坚持引进大院名所等高端科研资源。引进大院名所在郑设立新型研发机构,是我市弥补科技创新资源不足的有效举措。今年郑州市将该项工作列为高新区、经开区、金水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的科技创新考核目标,每月督导工作推进情况;市科技局会同相关区县(市)引进大院名所,通过搭建平台、聚人才、育产业的方式,培育引进的科技创新资源成长为自主创新资源,促进先进科技成果在郑转化。
(二)引进相关大院名所开展大气监测。2019年底,郑州市政府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签约组建郑州计量先进技术研究院,在郑州实施大气污染物时空精准测量系统项目,实现了对污染物排放源头的精准追溯,2019年成立以来,签订的相关技术服务合同4项,合同额共计5595.9万元,为郑州市监测工业生产及大气污染提供了先进的科技支撑;2021年该研究院被河南省政府命名为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
(三)以开放的姿态加强人才引进和培育。2021年5月,为进一步增强人才政策吸引力,郑州市印发了《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黄河人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郑发〔2020〕14号),从人才认定、人才创新创业、人才服务保障等多角度出台政策,吸引全球范围内各类高层次人才来郑,以开放的姿态引进高端科研工作者来郑创新创业,组建以院士、千人等高层次科研人员为引领,博士、硕士为骨干的研发团队,引进和培养一批科研人才,形成知识和智力的集聚。
(四)加强科技政策宣传工作。为加强引进大院名所工作,市科技局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制定出台了《郑州市推动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管理办法》,近期将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同时市科技局不断研究出台《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系列支持政策,下一步市科技局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政策宣讲,汇聚科技创新资源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结合您的提议,今后市科技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引进国内高端科研机构落地郑州。
(一)市区联动分级管理引进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明确市区两级联动机制和分担机制,市科技局统筹全市新型研发机构的规划、建设、协调和动态评估等工作,市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各区县(市)负责辖区内新型研发机构的培育建设、绩效评价、日常管理和跟踪服务等工作。
(二)推动《郑州市推动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管理办法》实施。加快推动该政策的实施,指导区县(市)开展新型研发机构引进建设工作,引导新型研发机构探索建立更加灵活的体制机制,开展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评审和绩效评估等工作,落实相关的奖励和支持政策。
(三)做好已建新型研发机构的后续服务保障。对已落地的新型研发机构做好跟踪服务,协调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协调新签约的新型研发机构加快启动建设,早日投入运营。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提议对我市科技工作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我们与您将保持沟联系,把您的建议进一步融入我市科技工作中,更好地促进我市科技事业的发展。谢谢!
                             

 2021年8月3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