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文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科创产业孵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始终把科技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设放在重要工作位置,通过“出政策建载体营氛围促发展”四策并举,全力打造极具活力的郑州市创新创业中心”,鼓励社会资本建设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孵化载体,对认定(备案)为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的,市财政给予10-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形成政府主导、政校合作、多方投资、专业机构运营的格局,各级各类孵化载体也如雨后春笋版迅速发展壮大,从2015年我市仅拥有各级科技企业孵化器8家,没有1家众创空间,经过6年的快速发展,到2021年6月,郑州市已建成各类孵化载体255家,其中众创空间155家(国家级33家、省级75家)、孵化器73家(国家级19家、省级26家)、大学科技园5家(国家级2家、省级3家),创新创业综合体17家,各类科技孵化载体总面积达863万平方米,在孵企业团队超过12800家,在孵企业从业人数超过12.1万人,大学生创业团队从业人数超过5万人。
针对第一点建议:我市针对中原科技城出台了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对新认定(备案)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载体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补支持,全力支持中原科技城围绕高端装备制造、物联网、大数据产业,规划建设孵化器、科技产业综合体等孵化载体。加快“中原科技城”首批签约项目的快速落地,突出以“中原科技城”为带动的科技承接平台的建设,加快大院大所的引进,进一步对接中科院上海药物所、上海交大、北京理工大学等,推动新建一批企业技术中心、科研基地、中试平台,争取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平台落户郑州。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人才成长环境、宜居宜业环境,以最大的诚意、最优的服务、最好的政策,吸引更多的优秀科创人才、科创企业入驻发展。
针对第二点建议:我们将继续落实《郑州市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实施方案》(郑政办〔2018〕97号)、《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发展的若干政策》(郑政办〔2019〕29号),完善支持企业融资发展的政策链条,通过科技贷款风险共担,政策性担保机构建设,科技贷款利息补助、担保费用补助、股权融资补助和投资风险补助等,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郑州市的实际情况,定期征集企业投融资需求,向银行和投融资机构传递信息,开展专业性强的项目投融资对接活动。同时,在充分吸收优秀经验的基础上,探索科技金融新模式,着手建立以政策引导为前提、市场投入为主体的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如借鉴“杭州模式”,成立国有投资公司,设立专项基金,走市场化运作,撬动社会资本,开辟多种形式的融资渠道,为企业创新创业提供良好的科技金融环境。
针对第三点建议:我们会继续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的同时,着手改变传统政府主导的引才模式,积极与国际猎头机构、国际性学术组织、商会等机构建立长效沟通机制,接力第三方组织开展招才引智工作,组织孵化体系现有运营人员参加科技创业培训、游学,加强与各地孵化器和境外孵化机构的交流合作,还需拓宽间接引才渠道,借鉴国内外创办孵化器的成功经验,学习先进的孵化器运营管理模式同时,深化孵化载体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探索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的新型发展模式、强化现有管理人员法律、财会、企业文化、资本运营、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知识培训,造就兼具专业管理知识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另外,在孵化器、科技综合体等载体设置综合服务平台,为入驻企业提供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人事代理等业务的一站式综合服务,降低创业成本,提升服务效能,提高创业成功率。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科创产业孵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最后,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关注我们的工作,下步我们将把您的建议进一步融入我市科创产业孵化工作中,以更好地促进我市双创事业的发展。谢谢!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