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许颖杰委员:
现就您“关于完善郑州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机制的建议”的提案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工作的关心,对于您在提案中就我市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现状、存在问题及分析等,我们十分认同,建议及措施也十分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部分内容与我市上半年出台实施的人才政策不谋而合,已在新出台的文件中贯彻实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新之道,唯在得人”“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作为科技部门,我们深知,科技创新本质上是人的创造性活动。近年来,我市为加快打造人才集聚、创新创业的发展环境,激发社会活力,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连续出台和升级了多次人才政策,如:2015年出台的《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的意见》(郑发〔2015〕9号)、《郑州市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实施办法(暂行)》(郑办〔2015〕9号)等1+7文件;作为该政策升级版本,2017年11月出台实施《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 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郑发〔2017〕23号)等“1+22”系列文件,人才政策体系更加完整、科学。通过以上人才政策的推进实施,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引进各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1042人,团队129个,投放扶持资金5.283亿元。
2021年5月,为进一步增强人才政策吸引力,由市人才办牵头,人社局、科技局、公安局等相关局委参加,在对前期人才政策评估,调整、完善的基础上,聚焦“一城一策一事”主框架,推出了我市最新人才政策——以《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黄河人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郑发〔2020〕14号)为主的系列文件。此文件中,对人才分类、评价更加科学,对人才实施的创新创业项目扶持力度明显增强,对人才来郑后的购房补贴,子女就学等各项服务保障工作更加系统、合理。尤其是在对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扶持机制方面,将原文件框架中的六类人才(团队)全部调整为三类团队,与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创新引才方式,从引进个人转向对创新团队的引进”的提法不谋而合。
下一步,我们将在一城一策一事的政策框架下,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和实际需求,不断继续完善和调整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机制,主要是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探索:一是健全更加高效灵活的人才管理体制,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二是构建更加具有竞争力的人才分集聚机制,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全方位提升人才保障水平;三是完善经济发展需求导向的人才开发机制,围绕创新链、产业链布局人才链,加大科技型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四是强化促进创新创业的人才激励机制,赋予创新主体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自主权,让人才真正“名利双收”。
衷心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进行批评监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