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益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撤桶建房,精细管理,杜绝垃圾伪分类”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整体工作推进情况
2017年3月,郑州市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生活垃圾分类46个重点城市之一。我市高度重视、高位推进,第一时间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市长任组长,全力推进分类工作有序开展。4年来,市政府召开五次常务会议研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议题,出台4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1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前端分类设施方面。全市居民小区已配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6863个、厨余垃圾收集容器54607个、有害垃圾收集容器6191个、其他垃圾收集容器99253个;已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箱房(亭)1623座。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安排8000余名督导员负责宣传引导和日常分类督导。
中端分类方面。中心城区已配备可回收物收运车51辆、有害垃圾收运车42辆、厨余垃圾收运车236辆(其中餐厨垃圾收运车136辆)、其他垃圾收运车555辆(压缩车)、大件垃圾收运车15辆、废旧织物收运车17辆。
末端设施建设方面。已建成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3座、日处理7500吨,正在建设2座、日处理6250吨。已建成郑州市东、西部餐厨垃圾处理场,设计日处理能力600吨/日。已建成区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7个、主体完工2个、正在建设3个、完善前期手续4个。已建成运营13个总处理能力累计145吨/日的果蔬垃圾处理站。
宣传教育方面。市政府列支专项经费400万元,由市城管局、市教育局牵头编印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100万册(中学40万册、小学40万册、幼儿园20万册),作为重复性使用读本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使用。市城管局“绿城啄木鸟”志愿者服务队、市妇绿城巾帼志愿者和“绿城妈妈”社区环保志愿服务项目、共青团郑州市委成立“绿风尚”青年环保志愿服务队、省安全健康教育中心组等分别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活动。
截至2020年底,中心城区5765个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和硬件设施建设工作,覆盖率99.36%,分类收运体系逐步完善,七个区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建成投运,末端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趋于完备。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的全链条体系基本建成。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的民生工程,相较于北京、上海、广州、杭州等城市2000年起开展试点,我市的整体基础还较差,存在宣传引导还不够深入人心、“两房”建设推进迟缓、前分后混现象比较普遍、再生资源管理缺位、执法问责不到位等突出问题。2020年12月30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徐立毅在调研报告《我市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上专门批示,要求“要进一步抓好垃圾分类,健全长效机制,落实设施建设任务,做到全过程分类处理”。为落实徐书记批示精神,根据我市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分类办牵头起草了《健全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工作方案》,对营造氛围、完善体系、强化执法等做了更加详细的整改措施。
(一)开展示范创建。在全市开展示范点创建工作,分别打造20个分类示范街道(乡、镇)、200个分类示范小区、200所分类示范学校、200家分类示范公共机构、20家分类示范医院,通过挂牌确认、观摩学习、广泛宣传等方式,加快我市分类工作成效的提升。
(二)开设生活垃圾分类曝光台,对不按要求设置分类收集容器等违规问题进行曝光;开设开发区管委会和区县(市)奖惩榜、街道(乡、镇)四色榜(红、蓝、绿、黄四种颜色体现工作开展情况),每月结合月考核成绩在主要媒体上予以公布。
(三) 加大监督检查,市城管局抽调县处级、科级干部带队组建8支检查督导队伍,对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市直有关单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结果汇总后上报市委、市政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检查考评,引入专业公司,制定考核细则,每季度对全市居民小区、公共单位等进行一次全覆盖式检查督导,成绩直接纳入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月考核成绩。
(四)推进“两房”建设,按照每300至500户居民设置一个定时定点投放箱房的原则,建立全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两房”(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可回收物定点不定时投放箱房)建设台账,将生活垃圾“两房”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同步设计、同步施工,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两房”全覆盖。
(五)落实定点定人监督,严格按照居民小区每300-500户配备一名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宣传员、监督员)的要求,配齐配足人员,在早7:00-9:00、晚6:00-8:00开展桶站督导,引导广大市民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劝阻不按要求投放行为。
(六)严格执法监督,严格落实《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设立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日,开展互查式执法试点,加大对不按要求分类的党政机关、商超、沿街门店等单位和个人的现场处罚,同时在党政机关、公共区域、居民小区等针对《办法》开展形式多样的普及宣传活动。
(七)启动《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对《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进行立法后评估,就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深入调研和论证,将“不分类、不收运”理念作为《条例》的主要思想予以明确,不断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全链条的法律法规约束。
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任重道远,久久为功。我们将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居民幸福感的道路上坚定地走好每一步。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