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2X/2021-00140
  •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 政协提案
  • 2021-06-01
  • 2021-06-01
关于推进‘四个中心’景观工程建设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95号提案的回复

杨金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四个中心’景观工程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阐明了雕塑建设对于完善提升“四个中心”艺术景观的重要意义,并建设性地提出了推进“四个中心”雕塑景观工程建设的四点建议。“四个中心”地处郑州市中央文化区的南核心区,是郑州西区的城市新名片,有机融入城市雕塑艺术景观,可进一步丰富其文化功能设置,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您的提案建议与我局的努力方向是一致的。近年来,我局致力于依法推进我市城市雕塑管理工作,出台了《郑州市城市雕塑管理办法》(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明确了管理体制,对城市雕塑专项规划、建设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规范,为从源头做好“四个中心”等雕塑景观规划建设提供了法律遵循。

一、把“四个中心”作为重点片区,纳入城市雕塑专项规划

按照《办法》第7条的规定,2020年,我局会同市规划部门,全面启动城市雕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完成《郑州市城市雕塑现状普查及公共问卷调查报告》、《郑州市城市雕塑专项规划公众意见调查报告》及案例分析、文化体系、空间体系、规划体系四个专题研究,已形成《郑州市城市雕塑专项规划(2020-2035)》(草案),待报市政府审定。规划草案对我市城市雕塑建设选址、题材、区域文化定位、尺度等进行了较详细的设定,“四个中心”作为雕塑重点片区之一,定位为中原区域文化核心、市民公共服务中心、奥体健康休闲中心,独具中原文化特色、生态型、智能化的市民公共文化服务区;雕塑题材要求具有鲜明城市标志性主题特征,体现郑州精神与文化内涵;核心主题反映城市精神、竞技活力;宜用主题为国家中心城市、开放故事、现代名人。

二、把“四个中心”列入重要试点,承接城市雕塑作品捐赠

2021年3月,我局承办市委徐立毅书记、市政府候红市长《关于铭刻基金会捐赠城市雕塑的基本设想》批示件,结合《郑州市城市雕塑专项规划(2020-2035)》(草案),就河南省铭刻雕塑基金会拟捐赠我市城市雕塑提出试点建议,建议在四个中心、二砂历史文化区等处的中心节点开展雕塑作品捐赠试点,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典型项目或节点组织实施。

三、谋定而动,按程序推进城市雕塑建设

《办法》第10条要求,“建设城市雕塑应当按照建设项目建设程序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规划、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城市雕塑建设手续时,就城市雕塑的题材、设计方案等应当征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为方便建设单位或个人,我局在法律法规的规范内进一步完善细节。一是鉴于国内城市雕塑建设手续缺乏成熟的办理模式等现状,分别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发送《关于按程序办理城市雕塑建设手续的函》,要求就城市雕塑项目的建设手续办理程序提出意见;二是设立城市雕塑艺术评审委员会,从文化与艺术的角度,对城市雕塑题材及设计方案等进行评审;三是编制《城市雕塑题材及设计方案评审工作指南》,明确办理要素和办理流程,确保评审程序严谨、客观、公正。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以您的提案建议为契机,加快推进城市雕塑专项规划编制审定工作;依法开展城市雕塑题材及设计方案评审,在城市雕塑作品创作、建设实施招投标、竣工验收等环节加强行业指导与监管,服务好城市雕塑建设;持续加强城市雕塑管理,明确辖区城市雕塑管理主体责任,让城市雕塑成为城市永久的风景。相信有《郑州市城市雕塑管理办法》为依据,有《郑州市城市雕塑专项规划》做支撑,“四个中心”等重点片区的优秀城市雕塑作品将会越来越多。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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