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2X/2021-00153
  •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 政协提案
  • 2021-06-01
  • 2021-06-01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及危险废弃物处置全流程监管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302号提案的回复

张友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及危险废弃物处置全流程监管”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3月我市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生活垃圾分类46个重点城市之一,经过四年的不断探索和全力推进,截至目前,我市共出台4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1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前端分类设施方面。全市居民小区已配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6863个、厨余垃圾收集容器54607个、有害垃圾收集容器6191个、其他垃圾收集容器99253个;已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箱房(亭)1623座。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安排8000余名督导员负责宣传引导和日常分类督导。中端分类收运方面。中心城区已配备可回收物收运车51辆、有害垃圾收运车42辆、厨余垃圾收运车236辆(其中餐厨垃圾收运车136辆)、其他垃圾收运车555辆(压缩车)、大件垃圾收运车15辆、废旧织物收运车17辆。末端设施建设方面。已建成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3座、日处理7500吨,正在建设2座、日处理6250吨;已建成郑州市东、西部餐厨垃圾处理场,设计日处理能力600吨/日;已建成区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7个、主体完工2个、正在建设3个、完善前期手续4个;已建成运营13个总处理能力累计145吨/日的果蔬垃圾处理站。

您在提案中指出的有害垃圾收集、处理问题,事关全市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始终将有害垃圾收集处置作为重点事项来抓。2018年,市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先后出台《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之有害垃圾收运、储存、处理规定》和《关于做好生活垃圾之有害垃圾管理的意见》,对有害垃圾定义、容器配置、投放、收集、暂存、转运及处置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市生态环境局成立有害垃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有害垃圾处理工作方案。同时,在布局区级分拣中心时,市分类办将有害垃圾贮存功能作为分拣中心的必建模块之一予以明确,确保了居民小区有害垃圾贮存环节的安全。

关于有害垃圾的处置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按照省内企业能处理的就近处理、省内企业无法处理的运至省外处理的原则,统一要求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非含汞类有害垃圾交由河南中环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理、含汞类有害垃圾交由陕西安信显像管循环处理应用有限公司处理。目前,市内五区、四个开发区管委会城市管理部门皆与以上两个处置企业签订了有害垃圾转运处置合同。

关于有害垃圾收运、处置纳入大数据监管平台的问题,市政府已明确将生活垃圾分类智慧化管理平台建设已纳入智慧城管子项目,目前市城管局已启动前期工作,随着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闭环体系的不断完善,大数据监管平台将在今明两年初步建成投用。建成后,我市生活垃圾将实现前端分类、中端收运和末端处理的全过程、全覆盖、智慧化监管,确保各类生活垃圾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

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任重道远,久久为功。我们将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居民幸福感的道路上坚定地走好每一步。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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