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70/2021-00161
  •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协提案
  • 2021-08-09
  • 2021-08-09
关于建立土地集约高效利用机制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20210924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许培荣委员:

感谢市政协及政协委员对我市土地管理工作的关注、指导,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土地集约高效利用机制的建议”第20210924号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合理利用节约高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资源,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资增效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2020〕3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产业结构优化,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局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先后起草制定了《郑州市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和《郑州市推进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实施方案》。

我局通过开展此次盘活攻坚行动,采取限期完成开发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支持利用存量土地调整产业结构转化、依法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科学调整规划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等措施,合理推动资源优化配置。既通过探索工作积累经验,建立存量建设用地监管长效机制,又通过打牢产业集聚区规划“一张图”基础,打赢存量低效用地盘活、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两场攻坚战,促进节地水平、产出效益双提升,进而实现我市批而未供、供而未用、低效用地动态化管理、常态化处置。同时,定期梳理总结经验做法及典型案例,适时公布各地批而未供、闲置、低效用地信息,充分利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等节日活动,运用资料展示、发放手册、业务宣讲等形式,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营造有利于推动形成节约集约、高效发展用地的社会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现有土地集约程度和使用效率。

截至目前,全市13个产业集聚区已完成批而未供土地供应3422亩,“标准地”供应10宗,闲置土地处置1255亩。新郑新港产业集聚区供应批而未供土地389亩,包括“标准地”3宗(其中带施工图出让标准地1宗);二七马寨产业集聚区消化处置闲置土地68.67亩;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已供应批而未供土地305亩,已处置闲置土地136.37亩;巩义市豫联产业集聚区供应批而未供土地700多亩;经开区已完成批而未供土地供应834.56亩,处置闲置土地911.7亩,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155亩,未供即用处置项目17宗;郑东新区正在对约20宗低效用地引导退出或升级;航空港区已实施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846亩,已处置闲置1宗,正在处置37宗;高新区供应批而未供土地347.58亩,以开工方式处置闲置土地138.09亩。

二、深化产业用地改革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深化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局充分借鉴江浙地区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先后研究起草并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优化产业用地管理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郑办〔2020〕18号)和《关于试行“标准地”出让制度的实施意见》(郑政〔2020〕16号),进一步加强新供产业项目用地准入,完善项目“全生命周期”把控机制。相关政策文件出台后,为保障政策落到实处,我局采取了政策指导、试点引路、跟踪项目、分类指导四项措施,在实操过程中,就政策文件的适用条件范围、操作流程、职责分工、监督监管进行更进一步的指导、完善,严格按照标准合理引导产业项目入驻,确保土地资源要素对产业项目的有力支撑,实现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逐步在全市推广产业用地、新型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

截至目前,全市产业用地供应已从4个试点项目,增加到39宗,用地总面积197.31公顷。一是新型工业用地。共3宗,都位于郑东新区,用地面积15.99公顷。其中,郑东新区大华运营中心项目宗地面积1.35公顷,已于2020年12月23日摘牌;其余两宗已报市政府审批。二是标准地。共29宗,用地面积152.75公顷。其中,航空港区7宗,用地面积56.41公顷;经开区15宗,用地面积65.42公顷;中牟县4宗,用地面积20.84公顷;新郑3宗,用地面积10.07公顷,其中1宗为带工程设计方案出让。三是产业自持类项目用地。共7宗,用地面积28.66公顷。其中,金水区4宗,用地面积20.85公顷;郑东新区2宗,用地面积4.74公顷;中原区1宗,用地面积3.07公顷。

三、持续推进储备管理制度改革

为使我市土地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得到显著提高,我局牵头起草并报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土地储备制度改革加强储备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郑办〔2020〕17号)和《关于印发郑州市储备土地综合开发实施细则(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郑政办〔2020〕51号)等相关政策文件。文件包含《郑州市储备土地综合开发实施细则》、《郑州市土地储备、做地和供应计划编制规范》和《郑州市土地收储标准和验收工作规范》等三个文件,对做地程序、计划编制和验收标准进行明确,并同步制定出台了《郑州市储备土地综合开发工作考核方案》。该方案已经纳入郑州市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郑州市2020年度高品质推进城市建设专项绩效考核方案》(郑考评〔2020〕1号),并于2020年度完成了第一年度考核。市政府为进一步推进做地工作,已将2021年度储备土地综合开发考核事项由原定比值的20分提高到了30分,同时32个核心板块考核中也增加了用地保障考核,对我市做地、储备和供应进度进行月度考评。目前,年度储备土地综合开发工作按照计划正在紧密有序地开展。

最后,我们衷心希望市政协及政协委员们能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继续关心和关注,并及时提出宝贵意见。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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