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70/2021-00162
  •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协提案
  • 2021-08-09
  • 2021-08-09
关于整合高低压电力架空线路逐步入地建设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20210921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许培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合高低压电力架空线路逐步入地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一、高低压电力架空线路规划管理工作

依据2016年市政府批复的《郑州都市区电网电力设施布局规划(2015-2030)》,及随着《郑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的编制,正在修编的《郑州市电网电力设施布局规划(2020-2035)》,结合变电站布局规划、周边用地性质和高压线现状情况,四环内现状高压架空线路正在结合项目建设逐步改造成入地,入地路径主要沿道路防护绿地内布置。新建高压电力线路尽量采用电缆形式进行敷设,电缆规模按远期规模预留位置,一次到位完成敷设。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架空线管理规定的通知》(郑政办〔2019〕10号)相关要求,我市架空线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区控制、先易后难、先主后次、逐步入地的原则。在建成区以内城市道路、规划新城范围内城市道路以及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区域,不得新设置架空线。

根据郑州市架空线入地改造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局按时完成了2019年共44条、2020年共66条架空通信线入地改造工作计划中的道路管线编制、审查和批复工作,有力的支持我市架空通讯线入地改造工作。2021年,根据《郑州市2021年架空线入地改造工作计划》,我局正在组织开展106条道路架空通信线入地选线规划编制工作。

二、高低压电力架空线路入地改造工作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高压架空线路,既占用大量土地,且部分高压架空线路与城市规划不相协调,严重制约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高压架空线路的入地改造将进一步有效拓展城市建设空间,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对于既有高压架空线路,由政府有关部门协调电力部门进行入地改造,相关费用由政府承担。对计划建设的高压架空线路,由有关部门与电力部门协商进行入地建设,电力部门需投资的高压架空线路入地、改造和其他资金一并作为架空线路入地建设资金,由政府组织实施高压架空线路的入地改造工作。

对于高压电力线路改造模式,可结合《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土地储备制度改革加强储备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郑办〔2020〕1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储备土地综合开发实施细则(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郑办〔2020〕51号),由市、区两级做地主体将高压电力线路改造入地工作列入做地内容,相关费用列入做地成本,由电力部门完成高压架空线入地改造的具体工作。做地主体合理确定做地范围,实现做地成本收益平衡。

再次感谢您对郑州市高低压电力架空线路逐步入地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市高低压电力架空线路入地改造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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