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70/2021-00164
  •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协提案
  • 2021-08-09
  • 2021-08-09
关于疫情后优先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为基建投资发力点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20210938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乔付双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疫情后优先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为基建投资发力点的提案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6年2月, 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要求推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的新建道路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结合地铁建设、河道治理、道路整治、旧城更新、棚户区改造等逐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综合管廊已成为应对交通拥堵、空间利用、安全保障、城市景观、防洪排涝等问题的重要途径,已成为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管线建设的绿色发展方式。您建议的借力轨道建设、新区建设、旧城改造等加快综合管廊建设都是非常好的科学理念。郑州市综合管廊规划也是秉持着这些理念和要求的。

一、综合管廊规划编制情况

2016年2月市政府批复的《郑州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提出了“大系统、小集中”的规划理念,对郑州市综合管廊适建区域和总体布局进行系统性研究,协调与城市开发建设、地铁、隧道等大型设施建设的关系,最终确定郑州市综合管廊的整体布局结构,为郑州市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大系统,形成主干网

优先选择对区域连通性、辐射性强的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建设主干线综合管廊,实现管廊系统环网连接;结合轨道交通规划,提高干线管廊辐射范围。

(二)小集中,借力新区建设、旧城更新

结合城市新区规划,同步建设综合管廊;结合旧城更新改造计划,同步配套综合管廊;结合地下空间开发,统筹以综合管廊为代表的各类管线管道。

(三)与轨道交通等结合的四个统筹

加强以地铁为代表的地下交通设施,以综合管廊为代表的各类管线管道,以人防设施为代表的各类安全空间,以地下综合体为代表的服务设施的四个统筹,实现地下空间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多规合一。

二、存在主要问题

目前,我市惠济花园口、金水科教园区、滨河国际新城、白沙组团等12个片区均有建成或在建综合管廊项目,据初步统计,已建设综合管廊约74.34 公里,前期工作37.7公里。在综合管廊建设中,我市虽然开展了一系列研究,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但实施过程中依然遇到许多困难。原因主要为:一是建设投入方面存在困难。虽然从综合效益及影响来看,综合管廊的成本效益比较明显,但综合管廊建设的一次性投资要高于管线独立敷设的成本,再加上后期城市管廊维养费用,仅靠政府预算来完全承担显然压力过大。政府还需持续探索、创新,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完善相关保障政策。二是因为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工作中,综合管廊、道路建设计划往往与管线建设时序、地铁建设时序、高压电力隧道建设时序、高压线入地时序、道路建设时序等不一致,建设主体不一致,导致部分综合管廊建设无法按照原规划实施。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本次提案的办理,认真查找问题,按照市政府的工作安排,规划部门与综合管廊建设管理部门、各区政府进行深入对接,结合国家政策及省住建厅对综合管廊的建设要求以及综合管廊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综合管廊规划、建设计划进行再梳理、再研究;同时综合管廊建设管理部门合理确定每年综合管廊的城建计划,分期分批实施综合管廊建设;政府多渠道筹集资金,创新政策支持、完善相关保障政策;同时各部门要加强建设统筹,扎实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形成高质量、有保障、可持续的建设模式,推动地下管廊建设健康可持续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1年8月9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