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岳恒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国企改制 积极盘活国企土地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经核实,老热电厂和中原制药厂均为省属国有企业,隶属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2020年9月25日上午,时任副省长王新伟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河南投资集团有关问题。根据会议精神,市政府已成立工作推进专班,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相应改制工作。
一、西三环老热电厂项目
土地收储情况:2018年6月,市土地储备机构已向原市规划局申请进行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新热电)老热电厂土地控规编制,但周边生活区居民不同意宗地内规划变电站,不断通过信访方式致使控规未能批复。根据市政府指示精神,市土地储备中心已与郑新热电就土地收储问题进行进一步对接。但目前郑新热电涉及企业改制、职工安置、相关债务和外迁成本等问题,约需资金30亿元,由于没有资金来源,大量职工安置工作仍无法进行,导致职工不愿配合开展土地收储工作。
土地规划情况:西三环老热电厂在《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中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在《郑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3-2030 年)》中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我局正在组织编制新力电厂厂址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下步将综合分析该区域实际建设情况,结合区域布局,考虑综合规划用地,合理配建学校、公园绿地、区域市民活动中心等公共配套设施,目前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正在编制研究中,规划方案确定后将在网站和现场进行公示,届时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
二、中原制药厂项目
土地收储情况: 2007年以来,投资集团通过与市政府反复协商,初步制定了“通过土地运作市场化重组中原制药厂”的方案,虽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工作进展,但影响工作推进的关键问题在于土地的运作思路。目前投资集团已对中原制药厂职工进行安置,累计投入各项费用约23.81亿元,后续中原制药厂还有约11.05亿元债务需要偿还。按照市政府会议要求,投资集团与高新区管委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业用地土地过户路径问题。经双方多轮分析研究,拟采取先确定土地规划方案后,再对中原制药厂工业用地进行收储,按新规划方案出让商住及产业用地,最终实现中原制药厂重组资金平衡的运作思路。2020年3月19日,高新区管委会批复了中原制药厂宗地控规。现高新区土地储备中心已初步完成土地和地上建筑物评估工作。如投资集团继续完成中原制药厂重组,所需资金需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解决,但土地尚未出让,暂无资金来源,同时缺乏土地收益返还相关政策依据,致使目前土地收储工作暂缓。
土地规划情况:中原制药厂区域控规为《郑州高新区第M43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该控规已于2020年3月19日获高新区管委会批复(郑开管文〔2020〕23号),规划范围为梧桐街、瑞达路、铁西路、药厂街、雪松路围合区域,规划总面积为76.68公顷,主要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新型产业用地(M0)、中小学用地、公园绿地和公用设施用地。
三、下步工作举措
下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快推进老热电厂项目宗地控规编制工作,并积极督促指导高新区土地储备工作尽快推进,及时向市政府专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汇报项目推动过程中产生的有关问题,积极研究解决土地收储工作中存在的疑点难点问题。同时,鉴于解决企业问题涉及资金量较大,仅靠土地收储补偿费难以解决,我局将建议市政府尽快召集相关单位认真研究,探讨能否以及如何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寻求解决途径,尽早拿出解决方案,协调推进项目改造,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周边环境改善。
最后,我们衷心希望市政协及政协委员们能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继续关心和关注,并及时提出宝贵意见。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