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2X/2021-00175
  •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 政协提案
  • 2021-06-01
  • 2021-06-01
关于进一步做好郑州市垃圾分类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581号提案的回复

王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郑州市垃圾分类”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整体工作推进情况

2017年3月,郑州市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生活垃圾分类46个重点城市之一。我市高度重视、高位推进,第一时间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市长任组长,全力推进分类工作有序开展。4年来,市政府召开五次常务会议研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议题,出台4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郑州市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郑州市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郑州市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打造处理体系全链条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和1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陆续印发《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箱房(亭)建设标准(试行)》等文件几十余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标准体系基本建立。截至目前,在我市城区内5765个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和硬件设施建设工作,覆盖率99.36%,分类收运体系逐步完善,七个区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建成投运,末端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趋于完备。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的全链条体系基本建成。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加大宣传普及。持续、持久的宣传教育是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键。一是积极开展学校教育。市政府列支了专项经费400万元,已经由市城管局、市教育局牵头编印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100万册(中学40万册、小学40万册、幼儿园20万册),作为重复性使用读本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使用。下一步会加大力度开展垃圾分类进课堂以及家、校、社区互动的实践活动,逐步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家校良性互动和社会反哺机制。二是发挥主流媒体宣传功效。结合郑州日报、郑州晚报及中原网等媒体开设《垃圾分类之窗》栏目,充分利用传统纸媒及互联网媒体平台定时播放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重点对中心城区各区、开发区管委会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创新举措进行推广、传播和分类曝光栏,向公众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的同时监督曝光不分类不文明的行为。三是利用好各种媒介。凝聚社团组织力量。发挥共青团、妇联、工会、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依托“绿风尚”、“会员之家”等载体,每月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教育培训和宣传活动;开展社区月培训活动。组建垃圾分类培训教员队伍,以社区为单元开展好“一区(社区)一月一课”培训活动,对居民、物业管理人员、家政人员、保洁人员等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培训,每季度实现社区培训覆盖一轮次;对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宣传员、监督员)进行垃圾分类业务培训,每季度组织一次技能考核评价。

(二)提升分类实效。一是推进“两房”建设。为切实提高分类实效,学习借鉴上海等城市的经验做法,建立全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两房”(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可回收物定点不定时投放箱房)建设台账,新建居民住宅小区规划先行,必须具备生活垃圾“两房”,同时将生活垃圾“两房”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尽快实现全市小区“两房”全覆盖。二是逐步强化物业服务企业分类责任。落实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和物业管理职责“双融合”,分期分批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垃圾分类工作培训,在星级评定、评优评先、企业信用评级等方面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重要指标纳入管理。三是按照居民小区每300-500户配备一名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宣传员、监督员)的要求,配齐配足人员,在早7:00-9:00、晚6:00-8:00开展桶站督导,引导广大市民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劝阻不按要求投放行为。

(三)强化法律约束。一是严格落实《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设立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日,开展互查式执法试点,加大对不按要求分类的党政机关、商超、沿街门店等单位和个人的现场处罚,同时在党政机关、公共区域、居民小区等针对《办法》开展形式多样的普及宣传活动。二是组建市级执法队伍。抽调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人员,组建市级生活垃圾分类执法队伍,对全市居民小区、单位和个人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情况进行执法抽查,形成有效的分类执法威慑。

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任重道远,久久为功。我们将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居民幸福感的道路上坚定地走好每一步。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1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