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巧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精细化管理城市道路”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市区施工围挡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郑城管〔2020〕46号)要求,郑州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负责施工围挡整治督查工作,主要对各类施工围挡治脏、治乱、治差。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各区(开发区)进行具体实施。市级督导组主要负责对各区(开发区)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督导、考评工作。
施工围挡整治工作督查主要对以下问题进行检查:一是建设工地围挡工期一年以上的必须改建围墙;二是高低不一,材质不同的围挡按整治标准统一设置;三是按照台账中交办未落实的问题,挂牌督办,逐一销号;四是长期围而不建的围挡,或改实墙或者拆除;五是施工完工后,围挡立即拆除;六是由政府纳入规划的国有土地未开工已设置围挡的,由辖区责任单位按整治标准进行围挡提升;七是凡占压城市道路红线,未经审批的围挡,一律拆除;八是现存围挡上存在绿草皮的全部拆除;九是改建围墙的,按照“白墙、蓝瓦”统一标准设置;十是全市围挡按规范统一设置公示牌。
在施工围挡整治工作督查过程中,确实发现了部分问题:一是部分围挡“围而不建”的情况其实是“半拉子”工程。一些工程由于各方面原因施工停滞不前,施工时间远超实际工期,处于“三不管”状态,我们在实际督查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不能有效解决,“围而不建”的围挡也不能进行拆除,拆除后各类问题影响更大。二是部分拆迁工地长期未进行招拍挂长期闲置,而且地块较大,围挡无人维护和管理,造成围挡破旧、破损,影响市容市貌;三是目前全市处于大建设时期,各类建筑工程、道路新建工程、轨道交通工程较多,项目主管单位较多,施工围挡整治需要全市各建设单位发挥主体监管责任,才能从根本上治表治本。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明确僵尸围挡的管理责任。施工完毕后何时拆除,限期不拆除该怎么处罚。同时,加强对施工工程的全程监督,不能只对开工程前的审批严格,放松对施工后收尾工作的监督,对开工前、施工中、施工后验收等一系列环节都要管好,这样才能消除僵尸围挡,让城市道路更畅通。
2.加快道路升级改造施工。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明确任务、克服困难、加强协调,确保各工程加快推进,并尽早交付使用。加大问题梳理力度,围绕各条道路道牙道板和人行道砖石缺失等情况,高质量做好修补工作。进一步严格建筑施工的围挡设置,严禁占压市政道路,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
3.认真排查相关长期“围而不建”施工围挡,不断加大施工围挡的督导检查力度,监督施工现场规范。督促施工方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完成施工并拆除围挡,还路于民,让周边市民能够畅通出行。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