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郑州市围挡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市区施工围挡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郑城管〔2020〕46号)要求,郑州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负责施工围挡整治督查工作,主要对各类施工围挡治脏、治乱、治差。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各区(开发区)进行具体实施。市级督导组主要负责对各区(开发区)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督导、考评工作。
施工围挡整治工作督查主要是对以下问题进行检查:一是建设工地围挡工期一年以上的必须改建围墙;二是高低不一,材质不同的围挡按整治标准统一设置;三是按照台账中交办未落实的问题,挂牌督办,逐一销号;四是长期围而不建的围挡,或改实墙或者拆除;五是施工完工后,围挡立即拆除;六是由政府纳入规划的国有土地未开工已设置围挡的,由辖区责任单位按整治标准进行围挡提升;七是凡占压城市道路红线,未经审批的围挡,一律拆除;八是现存围挡上存在绿草皮的全部拆除;九是改建围墙的,按照“白墙、蓝瓦”统一标准设置;十是全市围挡按规范统一设置公示牌。
针对提案中反映的问题,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进一步加强围挡施工的审批和监管。明确围挡区域的界定范围和围挡区域内的工作内容,缩小围挡占压区域,根据施工进度,采取分段、分步围挡的方式将施工对周边的影响降到最低,同时加强巡查和监督,对未审批、设置不规范、围而不建、超期和施工后处置不及时的围挡,依法进行整改和惩处。
2.加强与交通部门、城管部门及施工方合作,保证施工路段保通路合理、安全,让老百姓在城市生活得更安全、更方便、更舒心。
3.认真排查相关长期“围而不建”施工围挡,不断加大施工围挡的督导检查力度,监督施工现场规范。督促施工方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完成施工并拆除围挡,还路于民,让周边市民能够畅通出行。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