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2X/2021-00181
  •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 政协提案
  • 2021-06-01
  • 2021-06-01
关于加强垃圾分类收运监管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632号提案的回复

李亚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垃圾分类收运监管”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3月我市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生活垃圾分类46个重点城市之一,经过四年的不断探索和全力推进,截至目前,我市共出台4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1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前端分类设施方面。全市居民小区已配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6863个、厨余垃圾收集容器54607个、有害垃圾收集容器6191个、其他垃圾收集容器99253个;已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箱房(亭)1623座。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安排8000余名督导员负责宣传引导和日常分类督导。中端分类收运方面。中心城区已配备可回收物收运车51辆、有害垃圾收运车42辆、厨余垃圾收运车236辆(其中餐厨垃圾收运车136辆)、其他垃圾收运车555辆(压缩车)、大件垃圾收运车15辆、废旧织物收运车17辆。末端设施建设方面。已建成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3座、日处理7500吨,正在建设2座、日处理6250吨;已建成郑州市东、西部餐厨垃圾处理场,设计日处理能力600吨/日;已建成区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7个、主体完工2个、正在建设3个、完善前期手续4个;已建成运营13个总处理能力累计145吨/日的果蔬垃圾处理站。全市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的全链条体系基本建成,为下一步持续深化和提升垃圾分类成效夯实了坚实的基础。

按照《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目前城区除金水区、航空港区外厨余垃圾皆有城管部门招聘的专门收运企业收集、转运,并记录好收运台账。其他垃圾通过环卫部门中转站转运或者社会企业直运至焚烧电厂或填埋场处理,在焚烧发电厂、填埋场皆有进场记录。有害垃圾方面,高新区、郑东新区、二七区、经开区由一家企业统一从居民小区收集后,送到区级分拣中心暂存;其余区交由垃圾分类运营企业分别收集送到区级分拣中心暂存,达到一定量后分别由新郑中环信和陕西安信处理。可回收物方面,除少部分进入区级分拣中心外,多数由废品收购站收集。

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因起步晚、设施配套不全等原因,经过四年来的努力,仍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宣传引导不够,群众参与分类意识不强;二是普遍存在混投混放、前分后混现象;三是分类收集运输问题较多,效率低不规范;四是末端处理运行能力不足;五是再生资源管理缺位,四级回收网络不健全;六是齐抓共管的局面还未形成等。2020年12月30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徐立毅对垃圾分类工作专门批示:“要进一步抓好垃圾分类,健全长效机制,落实设施建设任务,做到全过程分类处理,每户补给的做法到期了应做评估,不宜继续”。徐书记的批示,指明了解决问题的关键,就是要系统抓、抓系统,通过健全长效机制,让各项管用的制度切实运转起来,以考核考评检验工作成效,加快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闭环。2021年5月19日,市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健全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工作方案》,将围绕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存在的问题展开专项整治,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可持续发展。

关于垃圾分类收运的监管问题,结合您的建议,我们将着重从几个方面发力,一是逐步落实“五个统一”要求,即:统一收运队伍、统一收运车辆标准、统一车辆编号、统一车辆清洗频次、统一纳入在线监控,逐步规范中端收运环节。二是明确各区厨余垃圾、有害垃圾收集车辆的数量,科学调整收运路线、收运频次和收运时间,确保各类生活垃圾能收尽收、日产日清。加大社会闲散车辆管理,对落实专车专运情况进行抽查,未按要求进行垃圾分类收运的,责令限期改正。加强党政机关、医院、学校、车站、体育场馆、商超、农贸市场等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收运合同的抽查,凡没有提供四种生活垃圾收集单位信息、收运合同等资料的,视为未落实《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按照《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三是强化法律约束。一方面设立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日,开展互查式执法试点,加大对不按要求分类的党政机关、商超、沿街门店等单位和个人的现场处罚。另一方面组建市级生活垃圾分类执法队伍,对全市居民小区、单位和个人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情况进行执法抽查,形成有效的分类执法威慑。

关于垃圾分类大数据监管平台的问题,市政府已明确将生活垃圾分类智慧化管理平台建设纳入智慧城管子项目,目前市城管局已启动前期工作,随着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闭环体系的不断完善,大数据监管平台将在今明两年初步建成投用。建成后,我市生活垃圾将实现前端分类、中端收运和末端处理的全过程、全覆盖、智慧化监管,确保各类生活垃圾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

关于推行家用厨房垃圾处理器的问题,目前郑州市不推荐使用厨房垃圾处理器,一是目前小区的设计施工中使用的都是常规的下水管道尺寸,未提前考虑安装厨房垃圾处理器,家庭剩饭剩菜含油脂较多,各种垃圾混合打浆后流入厨房下水管道中,油污残渣很容易附着在管道壁上或者沉积在横向管道当中,造成管道堵塞,影响正常下水,管道沉积物还会滋生细菌和生虫。二是安装厨房垃圾处理器也会增加城市末端污水处理的压力,造成污水处理能耗和费用的浪费。三是厨房油污残渣长时间在管道存在,容易形成甲烷,导致爆炸,严重影响居民的生命安全。因此,在我市不推荐在厨房使用厨余垃圾处理器就地处理。

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任重道远,久久为功。我们将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居民幸福感的道路上坚定地走好每一步。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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