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2X/2021-00185
  •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 政协提案
  • 2021-06-01
  • 2021-06-01
关于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 进行燃气安全监管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689号提案的回复

张新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 进行燃气安全监管”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区县燃气安全监管方面,我市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对区县开展业务督导,加强区县燃气安全管理,要求县区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日常安全管理,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定期开展风险评价,做好风险防范和问题整改;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广泛开展用户安全用气宣传,确保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推动燃气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近年随着信息化的不断提升,我市管道气运营企业华润燃气、天伦燃气等紧跟步伐开展智慧燃气建设,逐步建立、完善了安全输配信息、管网综合运行、GIS、SCADA、CIS、工程信息等关键业务运行管理系统,致力于打造大数据信息智能平台。对于委员提出的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进一步提升燃气安全监管水平,市城管局表示高度认可与支持。

当前,我市瓶装燃气市场总体平稳,保障了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近年来,随着城镇管道燃气快速发展,瓶装燃气市场的结构发生了一些变化,建成区瓶装燃气市场逐步缩小,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提速,新的城郊居民用户、中小型饭店、小工业、工地餐饮等也在增加,需求总体稳定。

按照燃气法规要求明确:各级发改、资源规划、城管(建设)、质监、财政、公安(治安、交警、消防)、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应急、商务、教育和其他有关部门,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管理和实施。

市城管局结合工作职责,认真落实瓶装燃气执法检查工作。2016年,根据市政府对《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规范瓶装燃气市场管理工作的请示》(郑城管〔2016〕181号)的批示精神,由市城管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进行了实地考察和学习调研,梳理了规范我市瓶装燃气市场的思路,向市人民政府进行了汇报。2017年1月5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郑州市中心城区瓶装燃气市场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了瓶装燃气市场规范管理工作,解决了瓶装燃气市场安全管理的一些突出问题。2018年市质监局把推广瓶装燃气智能角阀列入民生实事,政府投资全市加装了40万只智能角阀。近期开展的主要工作如下:

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我市瓶装燃气专项规划工作已经启动。目前已完招标并签订了编制合同,预计今年6月完成。瓶装燃气专项规划批准实施后,我局将积极指导企业按照规划建设规范安全的瓶装燃气场站。 

执法和管理职权下移,加强属地瓶装燃气安全管理。宣传贯彻《郑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第228号令),《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下放部分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权限的通知》(郑城管〔2020〕71号),组织业务学习和培训,并督导县(市)、区、管委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行使瓶装燃气执法权,督导县(市)、上街区、港区城市管理部门进行核发和管理瓶装燃气、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的企业的燃气经营许可证。

2020年7月印发了《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区瓶装燃气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城管〔2020〕291号)和《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瓶装燃气市场监管的通知》(郑城管〔2020〕300号),组织开展了市区瓶装燃气专项执法行动,打击了瓶装燃气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2020年10月邀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市区瓶装燃气配送服务车型讨论会。2020年11月组织瓶装燃气企业开展了入户安检和安全用气宣传活动。

2020年12月印发了《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瓶装燃气经营与使用集中执法行动的通知》,加强瓶装燃气市场监管、规范瓶装燃气经营行为、整治瓶装燃气突出问题、促进瓶装燃气市场健康发展。

2021年1月起草《郑州市市区城镇燃气督导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对市内五区、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瓶装燃气执法工作进行督导。

目前,我局结合郑州城市智慧大脑三期建设,已着手把燃气安全预警和检测体系加入。郑州市城市大脑-基于CIM的城市燃气管网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测应用场景(试点)项目建设能够有效对郑州市城市主干燃气管网运行状况进行智能跟踪,重点风险隐患进行综合监测预警管理,辅助进行风险隐患消除、事前防治,最大限度地将燃气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或通过事前准备有效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影响。郑州市城市大脑-基于CIM的城市燃气管网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测应用场景(试点)项目的建设能够切实提高郑州市燃气安全管理领域安全运行风险的事前管控能力以及城市现代化治理能力及治理水平、提升相关职能部门的应急联动能力,切实保障城市安全运行。该系统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其经济效益体现在对风险隐患的事前管控、对安全事故的高效应对处置、有效降低城市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等间接经济效益方面。

下一步,我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解决好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强化燃气行业安全以及燃气市场秩序的执法工作,健全长效管控机制,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1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