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电力设施布局 打造品质郑州”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根据《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郑发〔2017〕18号),经郑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从市园林局所属事业单位郑州市绿化工程管理处调剂110名编制,成立郑州市城市道路绿化管理处,隶属于郑州市城市管理局,主要承担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的绿化管理、养护等职责。近年来,我局大力支持新建的配电设施优先放置在城市道路公共绿地内。我局管辖道路京广路、嵩山路、长江路等道路,在“一环十横十纵”提升改造中,配电柜就搬迁到道路绿地内。
在不影响绿地景观的情况下,体积较小的配电设施可以放置在绿地内。为了弱化设施对绿地的景观影响,配电设施要采用绘画、植物遮挡等措施进行美化。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