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向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郑州市广告牌统一规划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围挡广告管理工作依据
《郑州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第6.5.2条规定,建设及拆迁工地围挡户外广告设施要求如下:
a)危房或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和设施安全的位置不应设置户外广告;
b)建设及拆迁工地围挡户外广告应直接落地设置,广告高度不应超过6.0m,单幅不应低于2.5m,长度不应超过15.0m,禁止在实体围挡上部加高任何结构的广告设施;
c)建设及拆迁施工单位在建设(施工)场地设置工地临时性围挡位置不应超越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建设项目竣工(施工项目完成)后应自行拆除。
二、郑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关于围挡广告的新要求
按照“一条例两规范”要求,编制《郑州市户外广告规划设计》,为户外广告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提供直接技术依据。依据规划要求,户外广告将进行分区布局(宜设区、严控区、禁设区),分类管理(禁止类、控制类、鼓励类),围挡广告则做为控制类户外广告(即广告展示主体类型,通过有效控制和品质管理,烘托商业氛围,适度商业宣传的类型)进行分区控制,因地制宜。
规划对围挡广告的要求如下:仅允许在施工地周围设置;工地围挡广告的公益内容比例不应小于50%;宜设区内重点商业商务开发项目鼓励使用装配式围挡(品质较高,可重复使用);其他区域鼓励使用实墙围挡或仿草皮围挡,广告设施宜采用单体字的形式。
三、户外广告规划设计的完成情况
2020年1月,郑州市户外广告规划设计项目招投标工作顺利完成。在和局领导多次探讨,充分完善规划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已向市领导进行多次专题汇报,并召开“郑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专家评审会暨市直相关部门集体论证会”,根据各单位意见和建议对规划修订完善。最新规划设计方案已于2020年年底提交市政府,等待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之后,依据《郑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向社会公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并采取听证会、论证会或者其他方式,针对户外广告(含围挡广告)、门头招牌设置等社会各界关注的事项征求行业组织、专家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以寻求最大公约数、最佳契合点,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城市品位。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