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70/2021-00178
  •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政协提案
  • 2021-08-09
  • 2021-08-09
关于科学疏导理性管理缓解停车难提案的答复
关于政协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20210447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张瑞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疏导理性管理缓解停车难的提案”收悉。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为有效指导我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我局于2019年完成了《郑州都市区主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2017-2030)》,该规划于2019年3月获市政府批复。本次规划范围为郑州市主城区(绕城高速、万三公路、S312围合区域),面积约1100平方公里。规划目标年为近期2021年,远期2030年。按照“总量控制,适度供给;结构优化,动静协调;差别管理,分区控制;需求引导,调控出行;政策引领,健康智能”的发展策略,对路外公共停车、停车配建指标以及路内停车进行了深入研究,最终形成以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和路边停车为补充的停车供应方式,严格落实配建停车,加大路外公共停车建设力度,逐步削减路内停车,实现动静协调。

一、路外公共停车场规划

通过现状停车设施调研,在科学预测目标年停车需求的基础上,梳理整合六线、控规及总规,结合城市老旧小区、公共活动中心、大型商业设施等,落实路外公共停车场用地控制。按照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规划建议在老城区公共停车场型式主要以地下停车库、立体停车楼以及机械式立体停车库为主要形式,老城区以外区域以平面停车设施为主。停车矛盾突出的老旧小区可在征求业主同意的基础上结合空地、绿地规划立体停车设施。公共停车场用地将在城市有机更新、城中村改造以及新区建设过程中同步落实,以满足区域停车需求。目前,停车场专项规划成果已纳入“六线”规划,进行用地控制和落实。

二、制定建筑物停车配建标准

规划进一步优化建筑物分类,结合郑州经济社会发展、机动车发展趋势以及居民出行结构等因素,重点对居住、医院、学校、办公等公共建筑的停车配建指标细化调整。取消停车配建指标分区,不再执行原有的“三环内低限、三环外高限”的标准,郑州市行政区域统一标准。目前,停车配建指标成果已纳入我局技术管理规定,在项目规划审批中严格落实,凡是未按照停车配建指标配建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及规划核实。

三、路内停车场规划

路内停车位是城市停车设施的有机组成部分,是路外公共停车场和配建停车场的补充形式。规划结合停车发展战略和分区管理策略,重点考虑小区、医院、学校等停车需求较大区域以及道路条件等因素,提出路内停车泊位设置原则及规划方案,随着轨道交通建设逐步减少路内停车总规模。目前,市城市管理局、市交警支队等部门已结合路内停车规划成果进行路边停车位施划和管理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六线”中停车场用地控制,确保公共停车场用地规模和停车泊位数量;在项目规划审批中严格执行建筑物停车配建指标,满足项目自身配建停车需求。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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