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21-00114
  •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政协提案
  • 2021-05-21
  • 2021-05-21
关于实施活禽定点屠宰,保证禽肉食品安全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10824号提案的回复
宋长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活禽定点屠宰,保证禽肉食品安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实施活禽定点屠宰的建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联合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已于2020年11月下发了《关于加强牛羊家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农文〔2020〕438号),要求各地市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牛羊家禽屠宰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加强管理,积极稳妥推进牛羊家禽集中屠宰。同时提出各地市要强化监管,严格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准入,强化畜禽肉品经营加工监管。
2.郑州市农委在收到豫农文〔2020〕438号文件后,联合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郑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将文件转发各区市县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各区市县对辖区内现有牛羊家禽屠宰场点认真组织开展排查,逐个登记造册。加强牛羊家禽集中屠宰的宣传引导,宣传动物防疫、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通过发放告知书等形式,告知屠宰从业人员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引导屠宰场点自主关停或者升级改造。
3.郑州市农委下一步积极与发改、财政、环保等部门协调,争取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鼓励现有的屠宰企业进行升级改造,积极推行牛羊家禽集中屠宰。
4.按照《动物防疫法》的第五章第四十九条规定,“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由于家禽屠宰实行申报检疫,这样就存在有部分企业未申报检疫进行屠宰的情况,禽肉产品可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目前,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只有加强禽肉产品的市场准入管理,才可以杜绝未申报检疫的禽肉产品出现,从而推动家禽集中屠宰,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最后非常感谢你长期以来对畜禽屠宰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5月21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