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21-00122
  •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政协提案
  • 2021-08-20
  • 2021-08-20
关于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构建农资废弃物回收监管云平台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10687号提案的回复

张新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 构建农资废弃物回收监管云平台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农资废弃物回收监管工作的关注和关心。对农资废弃物进行妥善回收处理,是保障公众健康,保护生态环境,确保农业绿色、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郑州市农委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属地管理、使用者责任原则,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思路,以提高农资废弃物回收处理为目标,分类推进回收处理。积极构建由政府、农户、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回收处理体系和“使用者分类归集、政府扶持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长效机制。通过近几年努力,郑州市农药包装、废旧农膜等农资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有序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明显好转,农业绿色发展加快推进。

一、高位推动,科学谋划回收处理工作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8〕30号)要求,2019年中牟县、惠济区作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开展省级试点,要探索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路径,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开展。2019年在中牟设立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省级试点。2020年中央分别下达中牟县和惠济区140万中央环保专项资金,用于提升省级农药包装废弃物试点任务效果。2021年,市农委争取市级财政500万元,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项目,用于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推广工作。

二、夯实基础,建立健全回收处理体系

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重大部署,建立健全农资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市农委一是构建了完善的工作机制。成立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农资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各处室和相关单位齐抓共管,各区县(市)农委及有关乡镇办也明确了相应科室的职责,形成了市县乡上下三级联动,重点工作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态势。二是建立了系统的政策保障体系。近年来,市农委牵头制定出台了《郑州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打好郑州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中共郑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加快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方案,形成了系统性政策保障体系。三是提升了农资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能力。为积极提升污染治理工作能力,保证试点试验效果,积极探索学习工作方式方法。先后组织各区县(市)主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开展业务培训和业务学习,同时远赴宿迁、上海、杭州等地区,积极开展专题调研,深入学习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工作先进经验和模式,为试点工作开展和在全市推广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规范工作标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市农委通过组织各区县(市)主管领导和业务骨干积极研讨调研、召开经验交流会等方式,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理意见》,明确了农资废弃物回收处理重点任务。一是明确回收处理范围。包括与农药直接接触的瓶、桶、罐、袋等,废旧棚膜、地膜、菌棒膜等。不回收非农药包装物、卫生用药包装物和郑州市辖区外流入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营养钵、育苗盘、遮阳网、防虫网等农业投入品废弃物纳入回收处理范围。二是明确回收处理主体。明确农药和农膜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是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的主体。引导生产者、销售者在其生产和经营场所设立回收装置,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按照“谁生产、谁回收,谁销售、谁回收,谁使用、谁回收”的原则,落实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收集回收义务,确保不随意弃置、掩埋或焚烧。鼓励农业生产服务组织、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企业等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工作。三是明确回收处理方式。按照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的功能、材质和再利用价值,分别采取适宜的回收利用、处理方式。对于具有再利用价值的废旧棚膜、菌棒膜,发挥市场机制,由使用者归集、市场主体回收后实现二次利用。对于无再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可将无价值的废旧农膜纳入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四是明确回收处理标准。根据前期调研结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各区县(市)制定符合本地区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需求的资金奖励标准,完善扶持政策,保障回收处理工作的稳步推进。通过意见的下发,明确了要求,细化了任务清单,保障了县(市)区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推动示范先行,全面开展农资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

郑州市持续在中牟县开展废弃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在惠济区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工作。经过两年多的示范试点工作,郑州市取得了较好的试点示范作用。

截止2020年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郑州市全市已落实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专项资金109.06万元,2020年郑州市农膜覆膜产生量4779.6吨,截止目前郑州市覆膜回收量为4731.8吨,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率99%。各区县(市)累计已开展农田地膜残留检测工作点位45个,开展降解农膜试点4个,为全市全面推广可降解地膜应用示范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依据。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已覆盖82个乡镇,宣传普及农药销售站点701个,宣传农户21.4万户,已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91.42吨。

五、提升执法效能,严查农资违法违规行为

2020年,郑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正式合并组建,切实提高了农资执法能力。一是加大日常门店监管力度和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使用者树立守法用法观念,对农资经营门店严格监管,对农药等实行实名制购买,要求门店回收所销售农资废弃物。紧紧围绕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配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对各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2020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699人次,检查经营主体1434个,整顿市场30次,捣毁制假窝点20个,受理投诉举报线索178件,其中,立案查办65起,已处罚结案48起,移交公安机关涉嫌刑事犯罪案4起。二是密切部门执法协作。充分发挥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的横向执法联动,加大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协查协作和联动查处力度,共同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先后和郑州市水上支队,郑州市“食药环”执法支队,郑州市治安支队,郑州市管城区、中原区、郑东新区“食药环”执法大队接洽协作,移交公安机关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4起,涉案人员20余人。三是开展农业普法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律服务进乡村,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等活动,普及识假辨假知识。全年制作宣传条幅671余条,发放宣传资料4.15万份,张贴宣传海报1750余份。

六、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前期我市农资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还存在着工作宣传面不够,回收采用资金奖补模式相对单一,农药生产、经营、回收未建立有机整体等问题,下一步在工作中,市农委将着重从以下几点开展工作: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横幅等媒体,大力宣传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污染的危害性和回收处理的意义要求,增强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落实各方主体责任。按照“谁生产、谁回收,谁销售、谁回收,谁使用、谁回收”的原则,落实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收集回收义务与责任,确保不随意弃置、掩埋或焚烧。建立销售、使用、回收、处理的有机整体。同时市农委将联合其他相关单位共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创新回收模式和工作方法。依托现有回收模式,积极学习研究先进地市先进做法,引入押金式回收等回收模式,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方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大对各个环节的监督监管力度。对回收处理各个环节严格落实台账制度,对弄虚作假者严肃处理,对工作推进不力者进行督办和问责,及时通报工作落实情况。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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