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21-00124
  •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政协提案
  • 2021-08-16
  • 2021-08-16
关于做强做优都市农业,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10160号 提案的回复

宋志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 做强做优都市农业,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科学合理规划,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

我市在打造美丽乡村精品村、示范村的基础上,以打造休闲农业精品线路、评定星级示范园区为抓手,不断拓展农业的休闲观光功能和生态旅游功能,着力培育提升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园区、乡村民宿和科普教育基地,推动农旅融合。充分挖掘我市特色农产品的区域特性和文化内涵,通过开展农业节会、休闲采摘、农事体验等旅游项目,不断提升我市特色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农业生产、农耕文化、休闲旅游深度融合,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致富之路。继续实施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创建,积极落实奖补资金,引导企业基于农业优势拓展特色观光、度假养生、科普教育、智慧旅游等功能,鼓励其顺应发展趋势转型升级。力争到2025 年,全市培育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示范企业 60 个。

二、关于您提出的“建设科技小院,以科学技术助推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只有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才能助力乡村振兴。我市在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将建设三个平台,建设农业科技创新研发平台。组建郑州市农业科技研究院,建设郑州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强化河南省设施蔬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郑州市农作物遗传育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郑州市植物脱毒复壮重点试验室、郑州市设施蔬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功能,优化整合创新资源,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增强创新发展活力和优势。搭建社会化科技服务平台。利用郑州市优秀的农业高校资源,积极构建专业院校、科研机构、农业推广机构等与涉农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对接建立多层次、多领域、多模式的全方位“产学研推用”利益联结机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科研创新双促进。对接北京农业大学,整合区域中心站优势资源,试点建设“教授工作站”,为当地农业发展融入科技元素,助力农业提质增效。建设农业科技创新的展示平台。巩固和发展星创天地,充分发挥农村创新创业载体作用。遴选认定与建设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对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进行展示。以现代农业产业园为载体,加快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的引进、展示、应用与推广,加快农业产业技术更新迭代。

三、关于您提出的“助力人才振兴,培育美丽乡村建设主人”的建议。

按照《郑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要求,我市以乡村振兴人才需求为目标,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一是培养科技创新团队。坚持内培外引,培养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壮大科技。到2022年,组建5个科技特派员产业服务团,6支科技特派员服务队,选派100名以上科技特派员,为乡村振兴提供科技服务。 二是培育新兴职业农民。以提升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为主要内容,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认定工作,强化新型职业农民的管理和政策扶持。到2022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达到2万名。三是打造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实施乡村技能培训计划,对农村劳动力进行普遍培训,全面提高广大农民生产技能。四是引导社会人才流向农村。建立健全鼓励机制,研究制定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支持各类人才流向乡村创业就业。

四、关于您提出的“优化生产组织,壮大美丽乡村集体经济”的建议。

我市将进一步完善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强化指导服务,推动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做大做强,示范引领全市农业生产组织方式优化升级。一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坚持定期开展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工作,确保龙头企业队伍有进有出、健康发展。定期筛选一批规模较大、成长性较好的市级龙头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引导其向省级、国家级龙头企业晋级。强化培训引导和示范带动,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或在境外发行股票并上市。二是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鼓励龙头企业利用自身资金、技术、人才等优势,在农村地区发展种植基地或兴办工厂,带动当地特色农业生产规模化、加工产业化,变资源为资产,向特色要效益。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一方面大力发展蔬菜、红枣、石榴、樱桃等优质农产品生产,另一方面加快推进速冻食品、肉制品、面制品、乳制品及饮料制品、果蔬制品等食品加工产业转型升级。三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龙头企业发展“订单农业”,倡导保护价收购等利益联结模式;支持龙头企业围绕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为基地合作社和农户开展农资供应、农机作业、技术指导、疫病防治等服务,与农户建立分工合作、利益共享的合作关系,帮助农户改进生产方式、更新生产技术,促进生产装备化、标准化、绿色化,加快农民增收步伐。 

五、关于您提出的“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的建议。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上,我市严格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扎实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战略,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途径,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9%以上,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一是抓投入品监管。全面推行了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严格审查农药经营标准和经营许可。建立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切实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关。二是抓基地监管。配合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除上级例行抽检外,主动开展市级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确保基地生产安全。三是抓合格证发放。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基本样式、承诺内容、开具方式、开具单元,鼓励有条件的主体附带电子合格证、追溯二维码、产品相关认证标识等。四是抓质量追溯。种植业方面,建成了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监控指挥中心、11个县级指挥分中心和382个追溯点,覆盖全市规模化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生产基地;养殖业方面,建成了市级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县(市)区分中心,实现了对全市45个动物卫生检疫点、1个外埠入郑畜产品查验点、351家标准化养殖企业的智慧监管、质量追溯。五是抓应急处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与郑州市中原网签订舆情监测工作协议,由中原网对农业工作重大舆情开展收集、分析研判。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修订《郑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演练,为快速响应奠定基础。进一步加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预警监测,非洲猪瘟疫情实现常态化防控。 六是抓安全县创建。按照国家、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8大项50小项创建标准,逐一梳理,逐项落实。除开发区外,我市所辖12个区县(市)全部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全域安全水平。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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