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秀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体系建设的建议 ”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郑州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决策部署,为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根据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精神,结合郑州市实际,制定了《郑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工作方案》。
方案第六项提出要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一)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组织农民群众清洁村庄环境,通过“门前三包”等制度明确村民责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设立村庄清洁日、清洁指挥长,招募志愿者等方式,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二)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制度,推动农村厕所、生活垃圾污水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探索将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项目整体打包,实行一体化建设运行管护。
(三)探索建立费用分担机制。探索建立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民适当付费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推动建立生活垃圾污水服务费市场化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各部门协调配合,整合各部门项目、资金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探索制定相应的农村基础设施运维管理标准、规范,以及建设运行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和配套执行奖励政策。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