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21-00135
  •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政协提案
  • 2021-09-01
  • 2021-09-01
关于促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10271号提案的回复

白玉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聚力发展特色产业,拓展乡村产业发展空间”建议,市农委将立足本地实际,完善扶持政策,重点引导乡村立足自然资源、发挥比较优势,发展带动能力强、就业增收效果好的乡村特色产业。一是做大特色优势种养业。在积极争取做好国家、省、市产业园、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的基础上,重点实施好市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项目、美丽牧场项目、可追溯标准化菜篮子生产项目建设,围绕我市特色粮、油、薯、果、菜、菌、中药材、养殖、林特花卉苗木等优质农产品,推进品种和技术创新,发展绿色优质高效特色农业,提升农产品的内在品质和外在品相,以品质赢得市场、实现增值。同时引导相关区县(市)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等部门利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脱贫村、乡村产业薄弱村以及具备特色产业优势的乡村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围绕完善特色产业的上下游产业链条,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设施设备、原材料基地建设、农产品初加工设施设备及必要的小型仓储物流设施建设等,努力培育出一批质量优,品质好,附加值高,产量大的品牌产品,提高农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积极搭建产销对接平台,扩展农产品销售渠道。推动消费帮扶,在全市开展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促消费助销售”爱心助农活动,凝聚各方合力,解决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二是做精乡土特色食品和手工业。根据消费结构升级的新变化,充分挖掘河阴石榴、荥阳柿子、中灵山核桃、新密金银花、登封芥菜、中牟西瓜、草莓、黄河鲤鱼、烩面、胡辣汤等特色食品和传统美食的影响力,叫响一批“乡字号”“土字号”“老字号”品牌。鼓励大型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加强传统美食绿色生态,开发养生保健等新功能新价值,培育一批质量过硬、社会认知度高、走出国门的多元化特色主食品牌。引导农户、家庭农场建设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用标准化技术改造乡土卤制品、酱制品、豆制品等传统食品,传承特色技艺。改造提升蜡染、编织、剪纸、刺绣、陶艺等传统工艺。采取资金奖补的方式,发掘一批有文化内涵和经济价值的乡村特色产品和能工巧匠,加强宣传推介,树立一批特色农产品和能工巧匠示范典型。三是做活乡村新兴产业。促进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5G、生物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融合,发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认养农业、可视农业等业态。争取市财政专项奖补资金,对农村产业融合模式创新、联结机制创建、业态类型创造的园区(企业)进行扶持。适应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的趋势,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及乡村企业等,开展农技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以及市场信息、农资供应、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机作业及维修、农产品营销等服务。四是做靓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积极拓展农业功能,充分挖掘乡村优美生态、观光旅游、历史文化、科普教育等潜力和优势,继续实施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创建,积极落实奖补资金,引导企业基于农业优势拓展特色观光、度假养生、农事体验、科普教育、智慧旅游等功能,鼓励其顺应发展趋势转型升级。

2.关于“积极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增添乡村产业发展亮点”建议,去年以来,郑州市委、市政府进一步谋深思路、谋新模式、谋实规划,将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加速城乡融合、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抓手,计划用两到三年时间建成50个精品村和300个示范村。在建设精品村、打造示范村的同时,适时启动美丽乡村组团建设,坚持系统谋划、融合衔接、突出特色、打造品牌,以主要交通干线为框架,以著名景区为依托,以美丽乡村为源头,以精品村为主要节点,挖掘存量资源和内在潜力,通过串点连线、以点带面的方式,打造沿黄组团、嵩山组团、伏羲山组团、长寿山组团、美丽田园组团等特色鲜明的美丽乡村组团。

精品村的建设要以村庄及其村民生产、生活范围为核心,以自然景观、田园风光、建筑风貌、历史遗存、民俗文化、体验活动、特色产品为主要吸引物,以具有一定的公共服务设施及旅游配套服务为亮点,充分结合村庄自身优势和特色,以3A级景区为目标打造精品村;示范村按照“四美乡村”建设标准进行整治与建设,最终达到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的“四美”标准。截至目前,市文广旅局和市农委正联合开展郑州市A级景区村庄评定标准编制工作,市工会积极谋划美丽乡村旅游线路等,积极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增添乡村产业发展亮点。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三年强村计划”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郑办〔2020〕23号),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产业发展、分类指导,有效利用各类资源资产资金,拓展十种发展路径,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其中产业带动型、乡村旅游型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显著拓宽乡村产业发展空间。全市2386个村级经济组织,截止2020年年底,空壳村已全部清零;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的共计199个,占比8.7%;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下的共计673个,占比28.2%。根据郑办〔2020〕23号要求,2020、2021年全市市级扶持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分别投入7000万元、5000万元,到今年底,实现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基本消除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80%以上。目前,各地正在有序组织项目实施。

3.关于“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增强乡村产业发展活力”建议,市农委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把培育龙头企业作为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重要抓手。一是加强财政资金引导。在争取国家、省级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关政策的同时,积极和财政部门沟通,继续采取项目建设、贷款贴息、对新认定企业进行资金奖补、贴担保费、减费降税等政策措施,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农产品收购、科技研发等,加快转型升级,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二是强化服务管理。加强龙头企业队伍管理。坚持定期开展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工作,确保龙头企业队伍有进有出、健康发展。树立“店小二”意识和用户思维,为农业龙头企业提供力所能及的指导和服务。以“万人助万企”活动为抓手,做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日常需求服务,部分企业困难和问题清单移交及落实办理,推动解决一批制约企业发展的问题。积极配合市工信委实施好领航企业家、头雁企业培育行动,力争用3-5年时间培育壮大一批骨干型农业龙头企业“新秀”。三是加强金融支持。积极发挥郑州农业担保公司在扶持“三农”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协调金融部门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对接当地农业农村部门,筛选建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需求主体“白名单”,量身定制特色信贷产品,精准提供信贷支持,加快打造“一县一业”、“一镇一特”、“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实施重点项目共同扶持、创业先锋共同帮扶等行动计划,着力做好农业企业的金融支持。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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