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美丽乡村建设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10443号提案的回复
张晓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美丽乡村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因地制宜,凸显乡村特色”建议,为科学引导郑州市美丽乡村建设,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以美丽乡村建设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市农委制定了《郑州市美丽乡村建设导则》。按照东部平原地区、西部丘陵山区、近郊城乡结合部进行布局,分层分类推进,打造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东部平原地区,以建设“美丽田园”为重点,通过“美丽田园”带动美丽乡村建设。重点进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建设,村庄环境整治建设,实现村庄人居环境整体改善;其中位于重要道路沿线、旅游区等重要场所地区周边的村庄,宜提高设施配套和建设标准、突出美丽田园产业特色。西部丘陵山区,挖掘景观风貌特色,发展乡村旅游,着力打造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重点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山水环境景观美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人居环境提升,实现村庄环境优美、配套设施完善。
近郊城乡结合部,各项建设与城区一体化建设及城市社区发展相衔接。重点进行环境整治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在实现村庄环境改善、设施达标的基础上,结合村民生活方式转变,提升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水平。
2.关于“强化规划引领,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建议,美丽乡村的规划设计包括村庄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两部分,美丽乡村的建设参照《国家美丽乡村建设指南》(GB/T32000-2015)、《美丽乡村建设评价》(GB/T37072-2018)的标准,按照一村一品、一村一韵、一村一景、一村一业的原则,结合当地的自然地理风貌、历史文化传承、产业发展基础,在保护古建筑、原生态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建设提升,实现村庄“宜居、宜业、宜游”。如新郑市梨河镇,通过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以人居环境改善为抓手,落实国土绿化要求,打造美丽环境。以美丽环境集聚资源要素,提升城镇承载力,推动产业升级,以食品行业为龙头带动全镇发展提速,加速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美丽小镇建设初见成效,先后荣获国家卫生镇、省级文明镇、郑州中心镇等荣誉称号。中牟县雁鸣湖镇,浓墨生态底蕴,着笔以水为魂、以水兴镇的发展目标,坚持做好“原始生态保护、生态建设投入、人居环境提升”三篇文章,倾力打造“中原乌镇”,素有郑州市后花园之美誉。
3.关于“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投资力度”建议,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共同参与的原则,一是强化政府在政策扶持、资金支持、公共服务、规范管理、环境营造等方面的作用,推动美丽乡村快速发展。二是尊重和遵循市场发展规律,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美丽乡村与各类市场主体共赢发展。三是探索上下结合、各方参与的美丽乡村建设模式,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和金融资本共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与经营。激发村民参与积极性,鼓励村民通过投资、资产入股等方式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鼓励大学生、成功人士等返乡创业;吸引各类教学研究机构、科研人员、艺术家等将教学和科研项目、工作室等落户到美丽乡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鼓励金融机构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共谋共识共建美丽乡村,共享美丽乡村建设成果。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闲置房屋、“四荒地”村庄空闲地等,采取租赁、入股、联营、整合、置换等方式,发展乡村民宿、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产业等,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