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100/2021-00277
  •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提案
  • 2021-09-14
  • 2021-09-14
关于将诉讼不诚信行为纳入公民个人诚信档案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10953号提案的回复

欧阳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将诉讼不诚信行为纳入公民个人诚信档案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各部门主动作为、开拓创新,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先试先行、建章立制,搭建平台,探索创新应用,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以信用建设为基础的“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不断优化营商环境。2019年8月,郑州市正式获批国家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2020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致函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充分肯定“郑州市持续创新探索,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典型示范作用”。

1.夯实制度根基。相继出台了《郑州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等制度,建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督导考核办法、信用信息共享、联合奖惩等机制,构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骨架”,有效支撑“信用郑州”建设。

2.扎实做好信用平台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市信用平台在全市政务云平台上完成部署,嵌入政务服务审批系统,实现了对信用信息征集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畅通了省、市、县三级的信息共享渠道,形成了互联互通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通过“信用郑州”网站向社会和共享单位提供综合查询服务,积极建立社会共建共用机制,用信用信息支撑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不断扩大信用信息的应用领域。截止目前,信用信息征集范围扩展到53个部门及12个县(市、区)、4个开发区,共136类1280项信用信息指标,信用数据库共收集信息21.9亿余条,“双公示”信息153.9万条,各类信用信息供社会查询,基本实现了行业管理部门信息共享。具体信用信息查询办法,见附件。

3.全面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定出台了《郑州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郑政〔2020〕3号),达力推动行业分级分类监管,全面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基本实现信用分级监管重点行业覆盖。郑州市四大领域如食品药品、住房保障、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20多个行业主管部门出台了信用分级管理制度,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创新实践,实现信用监管推动营商环境不断改善,信用建设与优化营商环境互相促进。

4.创新开展个人诚信体系建设。为贯彻落实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规划和指导意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郑政文〔2018〕103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优化营商环境。2019年4月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郑州市个人信用积分管理暂行办法》(郑信用办〔2019〕2号)和《关于推进郑州市个人信用积分(“商鼎分”)工作的方案》(郑信用办〔2019〕3号),2019年8月6日郑州市个人信用积分“商鼎分”正式上线,目前已覆盖11790211人,开通注册122124人。

《郑州市个人信用积分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明确,郑州市信用办、郑州市文明办共同负责个人信用积分推进工作的统筹协调、政策制定、实施指导。郑州市信用中心负责个人信用积分系统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系统建设、管理维护、应用场景对接实施等。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负责相关领域的信息共享和应用场景落地实施。

《办法》内容共六个部分,三十三条。包括总则、信息分类、信用评价、信用积分应用、信用修复以及附则。《办法》提出了从信息分类、信用评价、信用积分应用、信用修复等多个维度建立健全个人信用评价标准体系,全面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

《办法》中明确,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分为基础信息、良好信息、不良信息及其它信息。其中个人不良信息是指经过公共信用信息提供者认定,对判断个人信用状况起负面消极作用的信用信息。同时明确: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为信息;被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认定的诬告、诽谤他人、行贿、受贿、制假、售假、参与传销、商业欺诈等行为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记入的其他失信行为信息均属于不良信息。

《办法》中明确,个人信用奖惩坚持“激励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信用优秀以上的个人,可享受“信易+”激励政策,体验“信用让生活更美好”。激励场景主要包括政务服务、交通出行、医疗卫生、公共服务和社会化应用等领域。

目前实施的主要有“信易阅”、“信易医”、“信易租”、“信易游”、“信易养老”、“信易跑”等激励场景。对信用优秀以上个人的主要激励措施有:市图书馆免押金办理借书证;市直属医疗机构优先缴费、取药,优先家庭医生签约、基层医疗机构优先转诊;租赁房屋免收押金、租房佣金打折、房屋抵押贷款评估费打折;市属3A级以上景区门票优惠及部分景区免票;本人及直系亲属优先入住市级公办养老机构或市政府补贴养老机构;UU跑腿专属下单优惠等。

5.构建联合奖惩机制。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联合奖惩备忘录,将联合奖惩系统嵌入四级联动审批系统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政府行政事项管理中普遍使用信用核查,仅2020年就进行了信用核查2.5万余次。在“信用郑州”网站设立联合奖惩专栏,坚持发布“红黑榜”信息。2020年以来开展涉及个人信用核查108批次,1.6万人次。

下一步,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中“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要求,配合指导市中级人民法院尽快建立健全诉讼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以诉讼领域信用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将诉讼不诚信行为信息纳入个人信用积分“商鼎分”系统管理,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不断优化诉讼环境,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公民整体素质的有效方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