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100/2021-00283
  •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提案
  • 2021-09-29
  • 2021-09-29
关于进一步增加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10813号提案的回复

路志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增加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按照国家、省关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安排部署,我市通过专项规划、奖补激励、加强指导等方式,积极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较好进展,充电基础设施数量呈现快速增长态势,现根据您的建议,结合我市充电基础设施现状和发展需求,将有关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底,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约10万辆,已建成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2万个(其中直流充电终端约8000个,交流充电终端约12000个),车桩比约为5:1,按照国家发改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发改能源〔2015〕1454号)要求,河南属于示范推广地区,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 1:8,已建成充电设施可服务于16万辆新能源汽车。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基本能够保障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及推广应用需求。

二、现行政策情况

(一)省支持政策。按照省财政厅等4部门下发的《关于调整河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基础设施奖补政策的通知》(豫财建〔2018〕155号)精神,对总装机功率600千瓦以上或集中建设20个以上公共用途的充电基础设施群的主要充电设备(交流、直流充电设备,充电箱式变压器,充电柜)购置金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为加大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支持力度,2019年9月省财政厅等4部门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豫财建〔2019〕176号),将充电基础设施补贴由30%提高到40%。2020年7月省政府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20〕30号),2021年将充电基础设施补贴退坡至30%,以后根据国家和省财政政策进行调整。

(二)市级支持政策。1.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用地纳入公用设施用地范围,根据可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情况,优先安排土地供应。2.对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市财政按照设备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00万元。3.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按照国办发〔2015〕73号文件规定执行)。4.按照国家、省关于简化审批程序的要求,为规范建设秩序,优化服务环境,对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简化审批手续,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5.鼓励在现有停车场(位)或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改建、加装充电设施,保留现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及用途不变;与新建停车场配套的充电设施用地,可依据规划,纳入停车场用地一并供应。

三、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不断增长,充电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但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落地难、管理不到位等现象依然存在,行业发展面临一些困境。

1.充电设施落地难。在省、市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政策的鼓励下,企业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积极性不断提高,但符合市场需求的集中式充电站主要分布在城市区域,需占用一定数量的土地,我市土地资源紧张,难以为充电设施提供充足的土地供应,同时充电设施建设面临电力设施不配套问题,导致充电基础设施难以落地。

2.运营服务管理水平低。虽然我市充电桩建设数量可观,但我市充电运营商多、规模小,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主体存在“重建设、轻运营”问题,公共充电桩的运营管理和服务跟不上。充电设施不能得到及时维护,缺乏相应充电衍生增值服务。同时面临充电车位被燃油车占据、充电桩位置隐蔽、接口不兼容性、支付结算环节繁琐等问题。

3.需尽快建设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在我市建设充电设施开展公共充电服务的企业,均有自己的充电智能服务平台或使用其它公司授权的服务平台,充电运营商多且分散,充电资源不能共享,用户搜索应用极不方便,现有充电基础设施存在利用率不高,运营商与用户之间存在着“信息差”,部分存量充电基础设施形成一个个“孤岛”,处于闲置状态,充电市场亟待建设全市统一的充电智能服务平台。

四、下步打算

按照省、市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部署,抓住产业提升和突破的新机遇,科学指导我市充电设施建设,经研究,下一步我市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顶层设计。系统梳理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结合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际,适时启动我市“十四五”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支持政策方案,科学合理确定发展目标,简化审批流程、给予金融支持、鼓励打包交易等,解决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面临的困境,创造更好的充电设施运营管理环境。

2.加强布局建设。科学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加强与城乡建设规划、电网规划及物业管理、城市停车等的统筹协调。结合我市实际,鼓励建设高标准、配套设施齐全的充电站,推进公交场站、城市快速路、四环沿线、地铁站点及公园等公用充电站建设。

3.加大财政支持。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政策逐渐过渡到对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端进行补贴,提高充电设施运营效果。建立使用导向的充电运营服务补贴机制,对集中式公共充电站,充电设施通过验收、达到月平均运行在线率等指标,对充电站运营主体实施奖励;开展充电运营单位规范达标创建活动,创建结果作为奖励标准的重要依据。

4.加强行业监管。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净化行业环境,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严格落实充电设施的验收标准,保证充电桩的服务质量,提高充电设施的通用性和开放性。落实公共充电设施运营评估考核体系,加强充电设施建设企业、运营服务企业的信用管理。

最后,殷切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关注我市能源建设工作,为能源结构调整,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多提宝贵意见,为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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