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夜间施工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郑州市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与关注。根据我局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晚上施工扰民,是大家都深恶痛绝的事。为进一步减少夜间施工噪声污染,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我局主要采取以下做法:
一、进一步规范夜间施工审批
建设工程项目严禁在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因需连续作业一次浇筑混凝土或者特殊需要确需进行夜间施工的必须办理《夜间混凝土连续浇筑证明》。《夜间混凝土连续浇筑证明》的有效期限不超过3天,确需连续施工超过3天的可续办一次。
需要办理《夜间混凝土连续浇筑证明》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提前5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资料:夜间施工书面申请;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环境保护评价审批文件;现场连续施工具体时间。
我局按规定对申请夜间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部位、夜间施工噪声污染控制措施进行严格查验,查验合格后方可核发《夜间混凝土连续浇筑证明》,同时要求在中、高考期间禁止夜间施工。
二、进一步加强夜间施工现场管理
一是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夜间混凝土连续浇筑证明》许可时限和许可范围进行夜间施工。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工期,缩短夜间施工时间,减少夜间施工噪声对项目周边居民的影响。二是要求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可能减少夜间施工作业时间。
最后,感谢您对城乡建设工作一如既往的支持和帮助,也欢迎对城乡建设工作给予更多的监督,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使我们的工作更进一步。
2021年9月29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邮 编:450006
联系人:周长洪 联系电话:0371-67176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