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66/2021-00138
  • 郑州市教育局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建议,提案
  • 2021-10-27
  • 2021-10-27
关于支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10560号提案的答复

刘海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民办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方面丰富了教育资源,满足了人民群众更加多元的教育选择,另一方面为社会提供了更多学位,缓解了入学压力。特别是一些民办学校坚持内涵化、品牌化发展,以优质的教育供给得到了社会认可。近年来,郑州市教育局坚持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和要求,通过抓特色,树品牌,推动民办学校走优质、特色发展之路,我市民办教育质量不断提升,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经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审批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4014所,固定资产投资242亿元,在校生106万人,教职工8.8万人。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如您所察,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重大影响,我市民办教育也受到了很大冲击,在学校收入大幅减少的情况下,为了维持学校运转仍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很多民办学校出现较为严重的经济压力,特别是一些民办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甚至出现了“倒闭”潮。但是全市民办学校在自身受到严重冲击的情况下,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参与抗“疫”,主动向前、勇于担当、敢于拼搏,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信仰守护着校园这方净土,为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了很大贡献,用责任和担当加收着民办教育的初心和使命。

为了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特别是解决疫情冲击下民办学校的发展问题,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民办学校纾困:

一、坚持守土有责,全力开展疫情防控

2020年1月24日下发《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的紧急通知》,在全省率先全面叫停了校外培训机构寒假期间的补课。1月28日,印发《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就校外培训工作发出倡议,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2月18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夯实民办学校疫情防控责任并进行实地督查的通知》按照“属地管理、块抓条保”的要求,建立“市局协调”“属地监管”“党组织督促”“学校负责”的四级防控体系,将市管76所民办学校全部由学校所在地教育部门落实学校疫情防控督查工作。4月28日在全省率先解决了高考补习学校复学复课问题,涉及到5个区、6所学校、1901名学生。5月18日印发《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校外培训机构复学工作指南的通知》(郑防控办〔2020〕181号),在全省率先引导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复学复课。疫情期间始终盯紧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印发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告知书》,并将《告知书》进社区、进楼宇、进教育系统“四级微信群”,有效加强了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坚持民办科长每天两个“零报告”即: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零报告”和假期补课“零报告”,并开辟科长督察培训机构“点将台”,每日点一个区县(市)科长把督察的现场照片发到群里,起到了很好的激励作用。多次受到省厅“全省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好评。

二、坚持守土尽责,努力做到三个提升

(一)以规范管理促提升。规范的自身行为,良好的市场环境是民办学校发展的基础保障,我们通过加强“疫情期间”和“疫情常态化”两个阶段民办学校科学化管理水平,促进学校发展提升。一是疫情期间。我们坚持深入民办学校防控一线,听取汇报、研判形势、安排部署防控工作,要求民办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拧紧思想重视“总开关”,下好顶层设计“先手棋”,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责任担当,全力做好防控工作。二是疫情常态化后。我们要求各民办学校要增强防控信心,保持战略定力,做到复工复产复学“有秩序”,常态化防控“不放松”。在加强学校规范自身行为,打赢防控战“疫”的同时,我们积极做好并化解复工复学后可能出现的无序招生、收退费不规范、恶性竞争等不良行为,净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促进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以服务促提升。一是加强防控服务。疫情防控期间,防控物资匮乏,我们多渠道协调口罩、酒精、消毒液等紧缺物资紧急配送至民办学校,增强学校防控力量。二是加强资金支持。联合财政部门,落实上级关于提前下达相关财政资金的要求,将涉及支持民办教育的相关资金及时拨付到民办学校,缓解学校压力。三是加强收费管理。联合发改、市场部门,对民办学校办学成本和学费问题进行深入调研,积极促进学费价格调整到合理区间,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三)以政策促提升。发展政策是管长远、管根本的基础性工作,我们积极争取、认真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疫情防控期间,高三学生复学后,鉴于高考补习学校的特殊情况,我们秉承为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向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上报情况,通过积极协调,促进高考补习学校提前复学复课。同时,我们多次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调研,推动校外培训机构在确保防控安全的前提下复学复课。此外,2020年6月2日我们印发了《郑州市教育局关于2019-2020学年下学期结束和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郑教基〔2020〕58号),对暑期放假时间进行了适当缩短调整。

三、坚持守土担责,着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近年来,我们主要从资金、培训、评先表优、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等方面加大扶持服务力度,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一是开展免费师生体检。十八大以来累计投入900余万元;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培训。每年组织民办学校校长和安全等专业人员进行业务素质提升培训;对未取得任职资格的民办幼儿园园长、民办学校校长进行任职资格培训,确保持证上岗。三是奖励先进,引领发展。十八大以来累计拨付奖励资金近4000万元,对表现优秀的民办学校、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四是贯彻公民办同等法律地位,向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生足额拨付相关经费,五年来累计拨付5000余万元。五是深化民办教育行政审批和“放管服”改革。通过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开展办学体制调整、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实现了“一网通办,一次办成”,为百姓提供了更加优质快捷的公共服务。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民办教育进入到新的发展阶段,进入到改革的深水区,今年上半年教育部组织召开了“双减”工作座谈会,《河南省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草案)》开展了立法调研,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也将于9月1日开始施行,这些新变化给民办教育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将服从和服务好民办教育发展的新格局、坚持和把握好民办教育改革的新阶段、践行和把握好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理念,围绕“依法办学、诚信办学、质量办学、创新办学、担当办学”的工作总思路,坚持治理、规范、提升,促进全市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

刘海洲委员,从您的提案内容可以看出,您对当前民办教育的发展情况及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了非常深入的研究。同时,您提出的“加大公共财政扶持力度”“给予疫情防控专项补贴”“出台相应帮扶政策”“强化金融支持力度”等建议,很有建设性,我们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积极进行论证、吸收。同时,我局也将与其他局委积极配合,全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美好教育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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