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66/2021-00141
  • 郑州市教育局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建议,提案
  • 2021-10-27
  • 2021-10-27
关于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促进我市专业戏曲艺术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20210592号提案的答复

阴志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促进我市专业戏曲艺术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戏曲作为我国一个独特而富有魅力的传统文化项目,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是我们引以为傲的文化艺术瑰宝。作为“河南名片”之一的“豫剧”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作为郑州市教育事业的主管部门,郑州市教育局一直以来支持并鼓励戏曲艺术教育,先后审批过三所民办中等戏曲学校,为社会培养了大量的戏曲专业人才。主要从三个方面支持民办戏曲学校发展:

一、支持戏曲中专办学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提升办学水平的意见》(豫政〔2015〕74 号)要求,我市开展了为期三年的中等职业学校优化布局工作,工作中,我局支持戏曲特色化办学项目,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努力争取将郑州音乐艺术中等专业学校作为特色办学项目予以优化保留。

二、助力学校内涵发展

积极落实国家省市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一是开展师生免费体检,十八大以来累计投入400余万元;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培训。每年组织民办学校校长和安全等专业人员进行业务素质提升培训;对未取得任职资格的民办学校校长进行任职资格培训,确保持证上岗。三是奖励先进,引领发展。对表现优秀的民办学校、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四是贯彻公民办同等法律地位,将民办学校教师职称评定纳入统一评审,向民办中专学生足额拨付资助资金。五是深化民办教育行政审批和“放管服”改革。通过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开展办学体制调整、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实现了“一网通办,一次办成”,为百姓提供了更加优质快捷的民办教育公共服务。

三、规范行业发展环境

全面加强民办学校规范管理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实现以规范管理促整体提升。一是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实现党的组织全覆盖,部分学校由市教育局直接派任党建负责人,提升学校党建实力,实现以党建促规范。二是在民办教育领域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开展年度检查定级、春季开学检查等抽查工作,查出问题要求整改,确保监管实效。三是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民办学校校园安全工作,实施教育系统校园安全领域专项整治1+14文件要求,有力推动民办学校校园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四是积极开展民办学校创建卫生城市活动,确保校园整洁卫生。五是强化民办学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宣传,强化教师奉献意识。重点开展民办中专学校治理规范年活动,依法依规规范中职学校存在的随意私设校区、内部管理混乱、利用招生牟利、私自合作办学等违规行为。

针对您提出的“郑州市财政局设立专项基金,对戏曲、泥塑等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基地专项给予支持”建议。我局将积极财政部门对接,协调对设立专项基金事宜进行研判,并协助做好相关政策落实。

针对您提出的“对郑州音乐艺术中等专业学校给予解决公办教师资格编制支持”的建议。我局也将积极与编制、人社部门积极对接,争取取得相关部门支持,并在职责范围内支持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针对您提出的“推进郑州工程技术学院与郑州音乐艺术中等专业学校的合作办学”的建议。我局于2011年印发了《关于规范民办学校联合办学行为的通知》(郑教民〔2011〕29号),文件规定进行联合办学必须经双方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提交相关材料。您可依据文件规定,依法申请合作办学。

阴志勇委员,从您的提案内容可以看出,您对当前我市戏曲艺术专业教育的现状、存在的困难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您提出的建议也很有建设性,我们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积极进行论证、吸收。同时,我局也将与其他局委积极配合,全力支持民办戏曲学校发展,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美好教育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2021年9月15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