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宣传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问题是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焦点问题,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郑州市教育局围绕包括您关注的“宣传不规范”在内的校外培训行业及培训机构本身存在的各种不规范行为,进行了全面治理整顿,经过不懈努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取得了值得肯定的成绩。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0年底,我市经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共2348所,其中,市内九区1061所,占比45.2%,县(市、区)1287所,占比54.8%。全市机构从业人员约5万人,涉及培训费用70亿元左右。
二、治理成效
2018年全国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按照国家和全省部署要求,我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开展治理活动,经过努力,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更加规范,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一)非法办学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各开发区、各区县(市)积极发挥治理工作专班领导作用,教育、人社、民政、市场、消防、乡镇(办事处)等部门单位联动,摸排机构5000余所,查处非法机构2000所。治理过程中,我们及时向社会发布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引入社会监督,提高治理透明度,向社会公布“黑名单”856个,并持续抓好黑白名单转化,转化效果明显。同时我们采取“家长一封信”、公示合法机构名单等方式引导家长理性、科学选择培训机构,营造治理氛围,全市培训机构非法办学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二)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治理中,我们紧盯重点,对机构的“拔高教学”“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组织各类违规竞赛、参与并助推中小学违规招生、虚假宣传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收集违规线索800余条,整改率100%。规范办学行为过程中,我们还采取了党建引领、疫情梳理、创建提升等措施,推动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
(三)中小学生负担有效减轻。通过净化培训市场,规范培训内容,约束教师行为,培训机构扰乱学校正常教育秩序的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学生回归校内课堂,校外培训负担得到切实降低。同时,我们还通过“家长信件”向家长传递正确的教育观,提高社会教育素养,引导按照教育规律办事,按照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办事,让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三、治理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教育、市场监管、民政、人社、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参与的郑州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建立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大跨部门综合监管执法力度,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又积极协作,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召开联席会议4次,组织联合督查3次。
(二)强化党建引领。按照应建必建的原则,引导机构通过自建、挂靠、联合等方式建立党组织,应建必建率基本达到100%,同时着力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先锋模范以及引领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重要作用,以党建促规范,以党建促提升。
(三)狠抓疫情防控。由于校外培训机构的特殊性,疫情暴发以来,我们一直把校外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印发相关文件10余件,监督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突出关键环节,紧盯寒、暑假防控,条抓块保,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和区县监管责任,组织机构疫情督查10余次,查出问题280件,要求立行立改,确保防控到位。
(四)规范行政审批。紧抓源头治理,严格执行2018年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一网通办,一次办成”,提升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注重疏堵结合,秉承“不符合条件的坚决取缔”“符合条件的积极转化”理念,做好“黑白名单”转化工作,截至目前,向社会公布的856个黑名单机构全部转化完毕。
(五)健全制度体系。发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治理过程中,我们紧抓主要矛盾,依法织牢织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相关制度体系,印发了《关于严禁公办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的通知》《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挂钩的通知》《关于深化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成果加强常态化管理的通知》等制度性文件,同时督促校外培训机构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对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以制度化促进规范化。
(六)优化日常监管。全面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将年度检查、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结合起来,突出重点,从办学资质、招生宣传、教育教学、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收费公示、收费期限等方面,持续规范机构办学行为。每年至少保证常规检查3次,专项检查随时开展。
(七)依托文明创建。2019年第一次将校外培训机构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我们以文明创建为抓手,从培训资质、意识形态安全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关爱未成年人宣传、主流媒体无负面报道、培训场所、师资情况、党建情况、内部管理、培训行为等十个方面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规范。
(八)加强宣传引导。治理过程中,我们积极组织新闻媒体、教育网站、教育微信公众号及教育新闻媒体正面发声、持续发声、深度发声,宣传专项治理的重大意义和政策举措,宣传专项治理取得的成效,增强了社会对专项治理的信心,争取了舆论的理解支持,为综合治理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今年上半年教育部组织召开了“双减”工作座谈会,《河南省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草案)》开展了立法调研,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也将于9月1日开始施行,这些政策和精神都给我们治理校外培训提供了遵循,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努力,全面贯彻中央和河南省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相关政策,增强包括宣传监管在内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外培训环境。
一是把握好治理重点。把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重点放在整治唯利是图、学科类培训、错误言论、师德失范、虚假广告等行为上。围绕重点多想办法,创新思路,有的放矢。二是把握好治理原则。把“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严格治理”作为治理总方向,联合相关部门,综合运用经济、法治、行政办法,对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培训内容、教材教案、收费管理、营销方式、教师资质等进行全方位规范。三是把握好治理力量。注重统筹,发挥治理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机制作用,进一步联合市场监管、民政、发展改革、财政、公安等部门的责任,共同发力,力争取得重大突破。坚持眼睛向内抓治理,优化校内教育教学安排、加强管理服务,解决好学校内、课堂内教不到位的问题。推进幼小科学衔接,深化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四是把握好治理创新。探索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方式方法,将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工作作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社会风险防控的重要环节和举措。探索完善执法体系,解决执法力量薄弱,“单独执法”难度大、“联合执法”不顺畅的情况。
张新东委员,从您的提案内容可以看出,您对当前校外培训机构的宣传及监管情况进行了非常深入的研究。同时,您提出的“构建良好的宣传平台”“畅通信息渠道,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对家长的宣传引导”等建议,很有建设性,我们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积极进行论证、吸收,主动作为,全力解决好校外培训机构相关问题,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美好教育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