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付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中小学校园霸凌现状”的提案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作出了具体部署。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郑州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中小学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全市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部和省市安排部署,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要、法治为基的原则,从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宣传、综合防控等方面入手,基本建成了多方参与、多元防控的学校、家庭、社会三方联手的防治体系,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止目前,全市未发生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校园欺凌事件,积极为郑州美好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开展的主要工作有: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密部署校园欺凌防治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由安保处牵头,基教处、发规处、督导室等八个处室参加的校园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工作的通知》(郑教明电〔2018〕366号)《郑州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郑州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和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教明电〔2021〕59号),安排部署了全市教育系统校园欺凌工作,明确了各开发区教育局、各区县(市)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原则,细化了职责,压实了责任。各开发区教育局、各区县(市)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制定了方案,成立了组织,健全了制度,细化了措施,以各种形式安排部署了本级校园欺凌防治工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
加强宣传教育是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首要环节,也是预防工作的重中之重。郑州市教育局坚持把预防校园欺凌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纳入安全教育计划,把组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列入安全课程,坚持经常教育、专题教育和针对性教育相结合,对中小学生开展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发挥教育主阵地作用,通过课堂教学、主题班会、发放宣传资料、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学生及家长普及相关知识,尤其是加强了对小学生、留守学生、寄宿学生、农村学校学生及其家长的宣传教育,确保校园欺凌防治教育落实到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确保每一位学生知道什么是校园欺凌、面临校园欺凌时应该怎么办、校园欺凌有哪些解决的渠道。近年来,全市先后下发“防治校园欺凌 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校园安全宣传挂图5000余套,制作展板4500多块,发放防欺凌宣传页10万余份;利用全市学生安全教育平台开展了《住手吧 少年》防欺凌专题教育,宣传普及防治知识,提高了未成年人防范意识;邀请全国专家开展校园安全专题讲座,组织教育系统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收听了校园欺凌防治专题讲座。
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六员进校园,合力保平安”活动,按照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和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联合开展向全市中小学选派法制副校长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从优秀政法干警和律师队伍中聘任法制副校长,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学生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和国家宪法日系列主题教育活动,联合市检察院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定期举办宪法知识讲座,着力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处理伤害事故、增强自我保护、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近年来,全市共开展普法教育100多场次,开展“一号检察建议·我来说法”30余场次。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后,市教育局组织参加了河南省、郑州市联合举办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暨“郑公益”优秀儿童公益慈善项目宣传活动中的政府保护宣传和学校保护项目宣传,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政府职责和教育部门校园欺凌工作经验做法,展示了反校园欺凌、学生安全自护等具有代表性的优秀项目。
三、强化校园安全防范,突出重点人员、重点部位管理
通过对校园欺凌事件分析中发现,加强学校教职工和校园周边特殊群体的管理,是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重点。市教育局严格落实教师管理法规和制度要求,以新时代各级各类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标准,完善了教师准入制度,强化了对拟招录人员品德、人格和心理的前置考察,联合公安部门建立了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逐校、逐人、逐项调查摸底,建立健全人员档案,做到一校一档,一人一表;开发区教育局、区县(市)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联合属地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对学校(幼儿园)校园周边特殊群体人员的现实表现背景进行全面审查,通过审查,重点掌控了一批涉毒、涉法、涉诉和有精神疾病、犯罪前科等重点人员,防止和杜绝不法人员制造校园欺凌事件。加强了寄宿制学校管理,所有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模式,严格落实管理员资格要求、出入人员管理、请销假、夜间巡查等管理制度。
四、强化三防建设,全力做好防治工作的基础保障
为抓好校园欺凌防治的第一道关口,近年来,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校园“三防”(人防、技防、物防)建设,不断加大学校安防基础设施建设。截止目前,全市城区学校配齐专兼职保卫人员和落实门卫值班制度的校园数达到100%,符合安装条件的学校,硬质防冲撞设施安装率达到100%,在大门口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的校园数要达到100%,在学生正课时间落实封闭式管理制度的校园数要达到100%,在学校门卫值班室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公安机关联网的校园数要达到100%;农村学校“五个百之分百”也正在积极推动实施中。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不断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制订完善校园欺凌防治的预防处置制度、措施、预案,公布学生救助电话和欺凌防治举报电话,明确相关责任人和岗位职责,实行校园安全巡查全时段、全覆盖制度,确保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第一时间发现、积极应对、快速处置。
根据《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中小学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标准》,各级各类学校积极推动心理咨询室建设,增添心理筛查设备,至少配备1名以上专职心理咨询教师和1名以上的兼职心理教师,建设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以兼职教师为补充,专兼结合、专业互补、相对稳定、素质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各学校利用专(兼)职心理教师、“六员”心理疏导员广泛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细致了解学生间的矛盾纠纷、心理问题,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事端苗头,引导学生沿着健康向上的人生道路成长。为预防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各学校对重点学生落实帮扶措施,通过真心关爱、细致调解等方法化解矛盾,及时与家长交流学生在校表现,家校合力做好学生学习、思想、生活等全方位工作。
五、强化督导检查,切实形成做好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合力
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教育系统不能唱独角戏,必须凝聚各方力量才能形成合力。2019年4月,由市政法委牵头、教育局等22家成员单位参与的“郑州市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在全市全面启动,对校园欺凌等十三个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通过对全市发现的10197处安全隐患深度整改,进一步加强了校园安全防范建设,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为增进欺凌防治的成效,市教育局还联合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校园欺凌防治专项活动,先后举办了“一号检察建议·我来说”主题普法活动和未成年人保护座谈会等,我们还与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局直属学校一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了联合督导,分析研判当前全市校园欺凌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建议。为了实现校园欺凌防治常态化,市教育局建立了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学校自查、县(市、区)级普查、市级督查工作制度,在每年春秋两次大检查工作细则中增加了校园欺凌防治内容,通过听取汇报、分组座谈、校园观察、查看档案资料、个别访谈等方式,全面了解各学校在学生中开展以校园欺凌防治为主题的专题教育,以及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心理和安全教育情况。为了加大对校外培训辅导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市、区县(市)两级教育部门按照“五个全覆盖”要求,把校外辅导机构纳入校园欺凌防治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多次联合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全市校外培训辅导机构开展明察暗访行动,对发现的欺凌线索和苗头进行认真核实并依法处理,对违规开办的机构及时予以关停。通过不断的督导检查,校外辅导机构更加规范、安全,确保了学生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校园欺凌防治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也是一项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主动参与的工作。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完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长效机制,通过协调联动、多措并举、破解难题,共同推动全市教育系统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持续深入,确保全市不发生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校园欺凌事件,确保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再次感谢您对郑州教育和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关心,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