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市县区公办幼儿园全覆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未来。
一、我市发展现状
截至目前,我市注册幼儿园1848所,在园幼儿43.87万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95%,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为81.88%。
二、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计划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科学编制幼儿园布局规划。将“郑州市幼儿园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列入市教育局2021年重点工作,依据郑州市总体规划和幼儿园建设标准,结合城镇发展、人口增长和学前教育发展实际,科学编制《郑州市幼儿园布局规划(2020-2035)》,提高全市学前教育资源的配置水平,完善幼儿园布局,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其中,对周边市县(登封市、巩义市、新郑市、新密市、荥阳市、上街区、中牟县)中心城区内做到指导布点深度,即选点范围控制在一个街坊内,乡镇及农村地区要求做到总量控制。
二是做好新增公办园投用工作。近两年,我市通过实施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每年新增100所公办幼儿园发展任务”和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快速扩充公办园资源,截至2020年底,全市实际新增公办幼儿园354所,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113520个。今年,我市将“新增幼儿园投入使用”列入全市“一件事”工作任务,市教育局及各县(市、区)成立投入使用幼儿园工作领导机构,专人专班,以周例会、月上报、季公布的方式全力推进,努力打通幼儿园投入使用“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是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力度。自2021年起,市财政设立幼儿园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各县(市、区)新增公办园和优质普惠民办园奖补。同时,每年积极争取并下达中央、省支持学前教育奖补资金,2021年已下达县(市、区)6504万元,重点用于新建、改扩建公办园和普惠民办园发展。以“市政府教育督政”和“学前教育发展专项审计”为手段,落实县级政府投入主体责任,严格实施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和普惠民办园财政补助政策,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对教育部门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200元的标准设立奖补资金,每新增1个标准班按照市辖区不低于7万、县(市)及以下不低于5万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所需资金由所在县(市、区)财政承担。
四是促进新增园优质高效投用。依托郑州市幼教集团,以市属幼儿园为核心,组建领航幼儿园,探索举办分园、承办新园、托管弱园、合作办园等多种形式,积极扩大区域内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同时,加强市、县学前教育管理、教研队伍建设,重点推进新增公办园和移交配套园的投用和规范管理,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新增公办园的保教质量。
五是建立配套园治理长效机制。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列入市政府教育督政工作,与省市重点民生实事进行联合督查,着力推进配套园治理进度。完善联审联批机制,确保新开发城镇小区依标依规配建幼儿园并规范使用,优先举办为公办幼儿园,持续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让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与小区同步建设和交付使用成为常态化工作。
六是实施新增公办园投用进度公示。将“新增公办幼儿园投入使用进度”纳入对县(市、区)工作考核内容,设定责任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台帐,每季度在《郑州日报》公布幼儿园建设进展情况,全力推动幼儿园建设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七是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对各县(市、区)落实《河南省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试行)》(豫编办〔2020〕80号)的指导督促,结合区域实际,及时核定编制或政府增加附加编制(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解决编制问题,充分考虑农村因素,予以政策倾斜,尽可能满足编制增长需求。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支持解决好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保体系。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
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关心!相信通过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学前教育将会更加规范有序、科学健康地发展。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