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45/2021-00115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政协提案,建议
  • 2021-10-19
  • 2021-10-27
关于在老旧小区安装电梯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10154号提案的回复
非常感谢您对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关注和指导。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尊敬的吕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老旧小区安装电梯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关注和指导。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基本情况

自我局2019年9月承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人民至上、造福人民的发展理念,将解决群众上下楼出行问题作为全局的重点决策和首要工作。目前,全市(除航空港区外)15个区县(市)均已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截止目前,我市已累计建成电梯278部,另有108部电梯正在和即将施工,居全省首位。今年1-4月份全市共加装电梯193部,其中已建成电梯85部,另有108部电梯正在和既将施工,我市加装电梯工作进入“加速度”。

二、关于由房管部门牵头加装电梯工作的建议

2019年9月,按照《中共郑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建系统有关职责的通知》(郑编〔2019〕59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局与市城建局就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进行了交接。目前,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均由各级房管部门牵头负责,郑州市、区县(市)两级均已成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均设在房管部门。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的指示精神,秉承“便民、利民、为民”理念,我市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行区县(市)级联合审查和联合验收制度。具体由各区县(市)房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加装电梯涉及的各相关部门以及管线单位共同对加装电梯项目进行联合审查和联合验收,开通加梯“绿色通道”,进一步缩短审查和验收周期,简化相关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最大程度减轻加梯群众和加梯企业“跑腿”负担,为群众加装电梯提供便利,力争做到“愿改就改,能改尽改”。目前,联合审查和联合验收阶段分别只需半天就能完成。

三、关于选择部分小区先行试点的建议

郑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遵循“业主自愿”原则,不具有强制性和义务性,加梯业主要加装电梯的楼(栋)只要符合郑州市加梯《实施意见》中明确的加装电梯条件均可申请加装电梯。但业主想不想加装电梯,什么时间加装电梯,选择哪家加梯企业加装电梯,实施哪种电梯入户方式等等,决定权和主动权均在加梯业主,政府无法也无权干涉,且加梯所需大部资金也由加梯业主承担,政府只是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各级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做好加梯过程中的政策制定、审批监管、咨询服务、政策宣传、业务指导、矛盾协调、协议公示、补贴发放等工作。试点工作虽然困难重重,但为有效推进加装电梯工作,在加装电梯工作开展初期,各区县(市)均针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过程中的难点和痛点,结合辖区加梯实际情况,选择一些物业管理规范,业主加梯热情高,小区楼栋比较多,原单位十分支持的小区作为试点。目前,这些试点小区的电梯均已加装完成,示范效果十分明显,对各区县(市)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尊敬的吕剑委员,我们将努力践行“人民至上”思想,秉承为民初心,倾听政协委员建议和人民群众呼声,在扎实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中,当好政府领导的参谋助手,服务好人民群众。关注加梯工作的难点、群众利益的疼点、协调流程的堵点,不断完善加梯流程,提升效率,畅通渠道,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作出房管人应有的贡献。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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